
越南内务部收到多个部委、地方提出的建议,要求考虑继续实施工资政策改革及干部、公务员、职员待遇制度,并与任务完成情况、人民和企业满意度挂钩。
其中,宁平省建议尽快根据工作岗位出台工资等级表,以满足按照中央第27号决议全面改革工资政策的要求。同时研究调整工资、津贴或其他辅助政策,以及时鼓励、激励并留住有能力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安心工作。
太原省也建议尽快研究完善工资机制,调整加薪、按岗位和工作绩效付薪,简化定薪、提薪手续,减少或取消不必要的津贴类型。
研究并提出新工资政策
针对此内容,越南内务部表示,根据政府关于落实越共中央委员会第十三届第210号结论的行动计划的第105号决议,内务部被分配了任务。具体而言,内务部牵头并协调相关机构研究制定工资、津贴制度改革方案,为干部、公务员、职员、劳动者和武装力量提供符合实际要求的新制度,涉及机构重组、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精简编制。
此外,根据政治局第83号结论及越共中央办公厅文件,内务部已与中央政策战略部协调初步总结第27号决议执行情况,并同时向政治局、书记处报告,以继续主动协调各部委研究提出新的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按第十四届党代会决议精神报请上级审议决定。
执行政治局第174、186、206号结论及国会第265号决议赋予的任务,内务部已与财政部及相关部委协调,向政府报告并颁布第161号法令,规定干部、公务员、职员及武装力量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制度。据此,自7月1日起将基本工资从234万越盾提高到253万越盾/月,确保与消费价格指数、经济增长率及国家预算能力相适应,以改善干部、公务员、职员、武装力量及劳动者的生活。
保障领导职务津贴系数按行政等级确定
太原省建议内务部参谋政府考虑调整乡级人民委员会下属专业部门及单位正副职领导职务津贴系数,至少与省级人民委员会专业机构正副处长职务津贴系数相当,以确保与所承担的工作量相称。对此,内务部表示,根据政治局第206号结论,该部已提交政府颁布第07号法令,修改补充政府第204号法令中关于干部、公务员、职员及武装力量工资制度的部分条款,其中规定从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到专业部门副处长及相应职务的领导职务津贴系数,按照第206号结论所述原则,确保领导职务津贴系数按行政等级确定,乡级新职务津贴低于原县级。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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