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委員會自10月15日起實施新的路邊及人行道臨時停車服務收費標準,適用於使用國家財政資金投資、獲准臨時使用道路和人行道的位置。新收費標準依據第5794/QĐ-UBND號決定,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與舊標準相比,多個區域停車費明顯上漲,其中部分汽車停車類型漲幅接近一倍。
在核心城區,9座以下汽車和2噸以下貨車按次停車60分鐘收費5萬越南盾,此前為3萬越南盾,漲幅66.7%。核心城區範圍包括阮廌、丁禮、李太祖、陳興道、李常傑、二征夫人、Hàng Đường、Hàng Đào、Hàng Ngang、Hàng Giấy、Phủ Doãn和Quán Sứ共12條街道。該區域包月日夜停車費從400萬越南盾漲至600萬越南盾,包月日間停車費從300萬越南盾漲至480萬越南盾,包月夜間停車費從200萬越南盾漲至350萬越南盾。
一環內其餘路段的按次停車費從2.5萬越南盾漲至4.5萬越南盾,包月日夜停車費從300萬越南盾漲至500萬越南盾。一環至二環區域包月日夜停車費從230萬越南盾漲至400萬越南盾。二環至三環區域包月日夜停車費從180萬越南盾漲至300萬越南盾。三環至四環及以外區域漲幅最大,包月日夜停車費從90萬越南盾漲至200萬越南盾,約為原來的2.22倍。
停車費是河內汽車使用者除燃油、保養、保險外的固定支出之一。並非所有家庭都有私人院落或公寓停車位,使用外部停車服務成為常見選擇,對在中心城區工作或需要日夜停車的人來說,成本壓力更大。以一環內包月日夜停車為例,僅固定停車費一年就達6000萬越南盾,可能高於普通B級或C級車每年行駛1.2萬至1.5萬公里的燃油費用(約2000萬至3500萬越南盾)。
第5794/QĐ-UBND號決定僅調整國家財政投資的路邊及人行道臨時停車位收費標準,不當然適用於私人停車場、商業中心或公寓地下車庫。車主可尋找私人停車場協商包月價格,並在付費前確認所在區域和服務類型,避免將路邊臨時停車位價格與其他停車場服務價格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