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委員會自10月15日起實施新的路邊及人行道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核心城區9座以下汽車及2噸以下貨車停放60分鐘收費5萬越南盾,較此前的3萬越南盾上漲66.7%。新費率依據第5794/QĐ-UBND號決定執行,適用於使用國家財政資金投資的臨時停車位。

核心城區範圍包括阮廌、丁禮、李太祖、陳興道、李常傑、二征夫人、糖街、桃街、同春市場街、紙街、府尹街和官使街共12條街道。包月停車費用同步上調:日間合同從300萬越南盾漲至480萬越南盾,日夜合同從400萬越南盾漲至600萬越南盾,夜間合同從200萬越南盾漲至350萬越南盾。一輛9座以下汽車在核心區按日夜合同停放,全年費用達7200萬越南盾,較此前增加2400萬越南盾。

一環內其餘路段按次停車費從2.5萬越南盾漲至4.5萬越南盾,日夜合同從230萬越南盾漲至500萬越南盾。一環至二環區域日夜合同從230萬越南盾漲至400萬越南盾,二環至三環區域從180萬越南盾漲至300萬越南盾。三環至四環及剩餘區域漲幅比例最高,日夜合同從90萬越南盾漲至200萬越南盾,約為原來的2.22倍。

先鋒報分析指出,停車費是河內汽車使用者除燃油、保養、保險外的固定支出之一。對於在市中心工作或需全天停車的車主,一環內日夜合同全年停車費已達6000萬越南盾,可能超過普通B級或C級車全年2000萬至3500萬越南盾的燃油費用。若頻繁使用按次停車服務,全年停車總支出可能達1億越南盾。

該決定明確,新費率僅適用於獲准臨時使用道路和人行道、且由國家財政投資建設的停車位,不自動適用於私人停車場、商場或公寓地下車庫。車主可考慮與私人停車場協商月租價格,並在付費前確認停車點類型,避免將路邊臨時停車位價格與其他停車場服務價格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