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7日下午舉行小組討論,就《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徵求意見。國會代表、越南中小企業協會主席阮文申在會上提出多項建議,涉及數字銀行試點、個體工商戶免稅收入門檻、公共投資招標份額以及政府機關公務責任等。

阮文申表示,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目前資金嚴重短缺,貸款與存款利率之間的差距使銀行陷入兩難:貸款利率過高企業難以承受,存款利率過低又難以吸收民間閒置資金。他建議利用民間存款和外匯資源並結合數字技術,立即部署數字技術在資金籌集和管理中的應用,而不是停留在試驗階段。他並提出,應允許試點數字銀行,認為在吸引大量成員參與的情況下,實際風險會較低。

在稅收方面,阮文申建議將個體工商戶免徵所得稅的收入門檻從每年10億越南盾提高到20億越南盾。他給出的理由是,若門檻定為10億越南盾,合規成本及其他費用會超過實際徵收的稅款總額;若對年收入20億越南盾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免稅,這部分資源可再投資於生產、改善生活並保障社會民生,國家也能節省管理成本。

阮文申還提出,中小企業佔企業總數98%以上,應為其預留規模合適的公共投資招標包,或在公共投資和公共服務項目中規定中小企業至少佔20%的比例。他認為,若由大企業中標後再轉包給中小企業,合同價值會被削減,且回款可能拖延一至兩年,給中小企業造成困難。

阮文申同時建議草案單設一章,規定國家管理機關執行該法的責任。他稱,若不明確公務責任,“申請—批准”機制仍將存在;他反映,到省級和部級管理機關辦事時,這一機制雖有所減少但仍相當普遍。主持會議的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留光提問,哪些過去屬於國家機關的工作現在可以交給協會,阮文申以企業評估分級為例回答,並稱財政部已允許,關鍵在於專業機關和銀行須承認並使用協會的評估結果,否則企業不會來找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