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期間,10月19日,國會就《資產拍賣法(修訂)》草案、《律師法(修訂)》草案和《收養法(修訂)》草案進行分組討論。圍繞資產拍賣法修訂,國會主席陳青敏強調,需要加大對串通、壓價、棄拍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尤其是在土地拍賣領域,同時推進在線拍賣、保護公共資產。

政府總理黎明興在討論中提出,完善拍賣規定必須與房地產市場調控、社會住房價格管理以及出租住房租金管理緊密結合。這一表述把拍賣規則的修訂與住房價格管理放在同一框架下,顯示修訂草案的討論範圍不限於拍賣程序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