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向國會提交《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擬要求街頭食品經營者留存原料來源信息、向鄉級政府報備經營地點並作出食品安全承諾。衛生部長陶紅蘭10月24日上午受政府總理委託向國會陳述該草案。草案適用於在街道和公共場所加工或擺售、可即食或無需再加工即可食用的食品經營者。

根據草案,街頭食品攤販須通過發票、單據、記錄本或其他適當形式保存原料來源信息,以便在發現食品不安全或發生中毒事件時追溯原料。經營者還須向鄉級人民委員會通報個人或組織信息、銷售地點,並承諾保障食品安全。省級人民委員會負責轄區內街頭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按權限開展檢查、監督,包括取樣、檢測和追溯。

草案對街頭食品加工經營提出具體衛生要求:原料須安全且來源明確,用水須達到生活飲用水水質技術標準,銷售地點須遠離有毒有害或汙染源;食品須有防雨、防曬、防塵、防蟲及防有害動物的措施,生熟食品分開存放;直接接觸食品的器具和包裝材料須保證衛生,經營者須配備夾取工具並在接觸熟食時使用食品手套;直接加工經營人員須具備食品安全知識、保持個人衛生且不得患有傳染病。

針對線上配送食品,草案要求經營場所公開識別信息,上傳食品安全條件承諾書、營業執照或同等法律文件以及招牌或店面照片;僅從事線上配送的場所須標明不提供堂食。電商平臺須建立渠道接收配送員和消費者關於食品安全隱患的反饋,並在發生中毒或產品不安全時按食品安全管理機構要求刪除相關信息。

國會科技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阮青海在審查報告中建議明確線上訂餐配送的運輸條件,確保配送過程中的食品安全;對傳統市場、小規模經營場所和街頭食品規定與規模相適應的條件及可行路線圖。有意見還建議研究限制針對兒童的不健康食品飲料廣告,並在包裝正面標註營養標籤。審查機構建議政府指導各部委統一調整方案,避免法律空白。

草案將於10月24日下午在國會分組討論,預計11月11日在全體會議討論。近期越南多地發生食品安全事件:8月底嘉萊省麵包中毒事件致254人就醫;9月Scavi順化公司222名工人因集體食堂中毒入院;10月廣義省175人食用麵包後疑似中毒入院,13份食品樣本中12份沙門氏菌陽性;胡志明市年初至9月15日已結論9起食品安全事件,637人患病,其中453人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