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向国会提交《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拟要求街头食品经营者留存原料来源信息、向乡级政府报备经营地点并作出食品安全承诺。卫生部长陶红兰10月24日上午受政府总理委托向国会陈述该草案。草案适用于在街道和公共场所加工或摆售、可即食或无需再加工即可食用的食品经营者。
根据草案,街头食品摊贩须通过发票、单据、记录本或其他适当形式保存原料来源信息,以便在发现食品不安全或发生中毒事件时追溯原料。经营者还须向乡级人民委员会通报个人或组织信息、销售地点,并承诺保障食品安全。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街头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按权限开展检查、监督,包括取样、检测和追溯。
草案对街头食品加工经营提出具体卫生要求:原料须安全且来源明确,用水须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技术标准,销售地点须远离有毒有害或污染源;食品须有防雨、防晒、防尘、防虫及防有害动物的措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直接接触食品的器具和包装材料须保证卫生,经营者须配备夹取工具并在接触熟食时使用食品手套;直接加工经营人员须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保持个人卫生且不得患有传染病。
针对线上配送食品,草案要求经营场所公开识别信息,上传食品安全条件承诺书、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文件以及招牌或店面照片;仅从事线上配送的场所须标明不提供堂食。电商平台须建立渠道接收配送员和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隐患的反馈,并在发生中毒或产品不安全时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要求删除相关信息。
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阮青海在审查报告中建议明确线上订餐配送的运输条件,确保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对传统市场、小规模经营场所和街头食品规定与规模相适应的条件及可行路线图。有意见还建议研究限制针对儿童的不健康食品饮料广告,并在包装正面标注营养标签。审查机构建议政府指导各部委统一调整方案,避免法律空白。
草案将于10月24日下午在国会分组讨论,预计11月11日在全体会议讨论。近期越南多地发生食品安全事件:8月底嘉莱省面包中毒事件致254人就医;9月Scavi顺化公司222名工人因集体食堂中毒入院;10月广义省175人食用面包后疑似中毒入院,13份食品样本中12份沙门氏菌阳性;胡志明市年初至9月15日已结论9起食品安全事件,637人患病,其中453人住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