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食品安全部門代表表示,食品在網絡環境和配送應用上銷售日益普遍,但在線經營並不改變組織和個人對消費者所供食品的安全責任。無論直接銷售還是在線銷售,經營者仍須充分遵守食品安全規定,並對自身供應的產品負責。
該部門副經理裴志情介紹,自2026年7月1日起,第122/2025/QH15號電子商務法和第248/2026/NĐ-CP號議定生效,法律環境進一步收緊。其中,要求中介電商平臺強制核實賣家身份被視為關鍵措施,有助於消除身份不明的“虛擬”賬戶,併為職能部門發現違規後快速鎖定和追溯提供法律依據。
裴志情表示,對於不公開明確地址或不配合的賣家,職能部門將不只依賴網絡信息,而是與相關單位協調開發數據庫和合法文件,查明經營主體、經營地點及產品來源,依法嚴肅處理。他強調,線上食品經營活動仍受食品安全法全面管理和控制,轉移到數字空間完全不減輕經營者對消費者健康的責任。
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陳英俊指出,通過在線應用銷售餐飲活動強勁發展,其中許多小商戶屬於第15/2018/NĐ-CP號議定規定的免於食品衛生安全合格證書的對象。這種模式便利經營,但也給管理帶來困難,發生食物中毒時,確定加工地點、原料來源和責任主體可能遇到諸多障礙。
陳英俊認為,需要將在線食品經營活動納入適當管理框架,並明確供應鏈各方的責任。加工場所對原料來源、加工流程、衛生條件和菜品質量負責;電商平臺和中介應用須透明公開賣家信息、按規定檢查檔案並及時下架違規店鋪;平臺責任應與其法律義務和與違規行為的關聯程度相應考慮;司機和配送單位也須遵守適當的食品保存要求,減少運輸過程中交叉汙染風險。
陳英俊還提醒,如果只要求賣家在應用上傳證件而缺乏實際核實機制,政策容易流於形式。平臺掌握賣家信息並不等於食品安全證書仍然有效或廚房衛生條件得到保障。因此,管理部門需加強基於風險的後檢查,結合數據檢查、隨機抽樣和對高風險經營點的突擊檢查。在允許範圍內將食品安全數據與國家身份識別系統VneID連接,也可支持核實經營主體、追溯來源並在發生事故時服務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