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正在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衛生部長陶紅蘭已向國會作說明,代表們進行了初步討論。草案擬將食品安全的國家管理職責統一劃歸衛生部,按從初級生產、採收、屠宰、加工、運輸、流通到消費者手中的全鏈條進行管理。此前管理職責按商品類別分散劃分,衛生部管6類、工貿部管8類、農業與環境部管19類。
草案規定,街頭食品經營的組織和個人須通過發票、憑證、記錄簿保存原料來源信息,以備必要時追溯;省級人民委員會負責轄區內街頭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各級人民委員會須調查原因並追溯問題食品來源。
胡志明市代表範慶豐蘭提出,食品安全備受關注但違法行為仍時有發生,關鍵在上市後抽檢流於形式,人力和授權不足。她提到有企業提交保健食品申報材料後委託外部加工、質量不達標,導致假奶粉、假功能性食品氾濫,認為問題出在上市後抽檢而非發證環節,應加強抽檢、減少事前審查。海防市代表範秋青則以Rance Pharma和Hacofood Group生產的573個假奶粉品牌公開產銷約四年為例,認為這不僅是單個企業違法,也是對監管體系發現、追溯和處置能力的警示,建議明確規定在有預警或違法跡象時組織突擊抽檢。
國會主席陳青敏表示,不宜在企業產品上市前設置過多手續,但轉為上市後抽檢後必須落到實處、不能放鬆,處罰須有足夠威懾力,不能讓違法成本低於守法成本;故意為牟利危害消費者健康的主體須嚴肅處理,必要時清出市場。他同時指出,抽檢須有足夠人力、手段和處罰措施,要明確資源、投資方案和執行責任,尤其要釐清鄉級執行條件,否則沒有實驗室、數據和人員就只是“紙面上的抽檢”。他還建議在法律中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檔案實行在線自動延期,無需重新提交材料,無實質變化時不再收取受理費。
同奈省代表鄭春安贊同由衛生部作為食品安全國家管理的單一牽頭機構,但認為“一個窗口仍有很多鎖”,多部門共管一頓飯的問題尚未徹底解決,衛生部牽頭作用須明確體現;從“事前審查”轉向“上市後抽檢”須嚴格梳理以確保實效。陶紅蘭表示,草案旨在解決實踐問題、彌補法律空白,並滿足國際貨物流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