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室10月28日表示,該省已要求省公安廳及相關部門加強對黑信貸相關犯罪和違法行為的防範與打擊。省方在評估中指出,經過七年多落實政府總理第12號指示,當地在防範黑信貸犯罪方面取得多項成果,公共區域張貼、散發貸款廣告傳單的現象不再像此前那樣公開、肆無忌憚,民眾對黑信貸的警惕意識有所提高。
不過,慶和省認定黑信貸已逐漸從傳統活動轉向網絡空間並藉助高技術手段,通過設立應用程序、在Zalo、Facebook、TikTok等社交平臺投放金融貸款廣告。其手法是以手續簡單、介紹佣金高等條件發出邀請,容易接觸到有借款需求的人,從而給職能機關的防範和追查造成困難,潛藏複雜演變。
省方分析的原因包括:部分民眾需要無需抵押資產的借款,又無法滿足正規信貸渠道的貸款條件,於是轉向個人或黑信貸機構借錢;一些人用閒錢直接放貸或充當中介。此外,關於民間借貸法律政策以及黑信貸手法、危害和危險程度的宣傳不夠經常、連續,效果有限;部分單位和地方負責人尚未真正重視指導幹部職工參與防範,對第12號指示的階段性總結進展緩慢,仍存在視之為公安力量職責的心態,導致執行流於形式。
根據部署,省人民委員會責成省公安廳牽頭,指導、跟蹤、檢查並督促各機關、單位和地方落實第12號指示以及公安部、省方關於防範和打擊黑信貸犯罪的有關要求;同時配合省人民委員會檢查各地防範工作,並配合科技廳對疑似提供金融、在線貸款服務的組織和企業的軟件及信息系統進行技術鑑定,以阻止黑信貸變相活動。
科技廳被要求指導當地電信運營商核查、標準化用戶信息,使其與國家人口數據庫一致,並與省公安廳交換信息,以及時發現、回收和雙向鎖定有依據認定與黑信貸活動相關的預激活SIM卡和垃圾SIM卡。慶和省還建議越南國家銀行第10區域分行加強對當地貨幣和銀行活動的國家管理,指導信貸機構和支付服務提供方主動跟蹤、定期排查和嚴密監控,以及時發現與黑信貸相關的可疑支付賬戶和電子錢包。
省方要求加強檢查監督,並指導當地信貸機構強化內部檢查控制,以及時發現和阻止異常交易及與黑信貸、詐騙和銀行領域違法行為有關的跡象;嚴禁銀行員工參與、協助或居間介紹黑信貸嫌疑人、高利貸、借新還舊或利用違規接受第三方資產抵押、授權書謀取私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