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務部已向各部委、部級機構及各省市人民委員會發出文件,要求上報其管理範圍內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和收入數據。文件要求按隨附附錄填報,並須在11月2日前報送,以便彙總後向上級報告。
文件援引了越共中央辦公廳轉達的政治局和書記處意見,內容涉及對第28號決議(社會保險政策)和第27號決議(工資政策)的初步總結。內務部表示,此舉是落實政府總理的指示。報道指出,此次上報範圍涵蓋各部委和地方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並非僅限鄉級事業單位人員。
文件尚未提出調整工資的方案或新的津貼標準。此前在10月30日下午的國會會議上,內務部長阮進海在解釋說明時表示,政府已責成內務部研究並提出鄉級公立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和津貼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