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11月1日通報,該市五行山鄉公安已對嫌疑人L.T.V.(1991年生,住峴港市富寧鄉)執行逮捕令並予以羈押,同時向B.Đ.P.(1991年生,住峴港市盤石坊)送達立案起訴決定和禁止離開居住地令,兩人均因涉嫌“盜竊財產”接受調查。
案件源於7月12日五行山鄉公安接到的一家企業報案。該企業稱,2026年3月至6月期間倉庫內一批標緻品牌汽車配件被盜,包括3套標緻2008空調總成、1套標緻3008空調總成、2只標緻3008後尾燈、1套標緻2008發動機控制單元、4只標緻汽車尾門燈、1只標緻3008前大燈以及3張覆蓋車身的塑料篷布,涉案財產總值超過5000萬越南盾。
五行山鄉公安調查認定,L.T.V.是上述企業員工,B.Đ.P.是一家運輸公司員工,兩人實施了上述盜竊行為。公安已追回被盜財產,並表示將繼續完善案卷、擴大調查並依法處理涉案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