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1月2日對44歲的範維英(Phạm Duy Anh)錄取口供,以查明其涉嫌搶奪財產和盜竊財產的行為。警方通報稱,範維英已承認相關行為,並稱自己需要錢花用。
據警方介紹,事發在四天前。範維英在盛美西坊蘇維埃義靜路一處加油站加油後,看到員工手持營業款,便伸手搶奪並加速駕車逃離,但員工及時將錢款奪回。約10分鐘後,他騎車到嘉定坊阮有云路一家麵包店,見店內無人,將車停在門外,潛入店內拉開櫃子抽屜取走近100萬越南盾。
麵包店店主發現後呼喊並追趕,與警方一同將其控制。胡志明市警方隨後將其抓獲,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尚未公佈起訴或定罪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