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2026至2030年稅制改革戰略提出,到2030年,財政收入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最低達到18%,併力爭達到20%;其中來自稅費的收入約佔GDP的14%至15%,國內收入佔國家財政總收入的比重力爭達到約87%至88%。該戰略同時要求繼續完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特別消費稅、個人所得稅、環境保護稅、資源稅以及進出口稅等主要稅種的政策體系。

在收入結構上,稅改方向包括擴大稅基,重點覆蓋數字經濟、電子商務、跨境交易、數字資產和新型商業模式產生的新收入來源,並提高國內收入佔比、保持間接稅與直接稅之間的合理比例。戰略還提出有效開發資產、資源和環境保護相關收入,限制在稅法中嵌套社會政策,並縮小不再適用的減免稅政策,以維護稅制的中立、效率、透明和公平。

在立法與政策執行層面,稅務部門將按該戰略同步推進稅改任務,制定增值稅法、企業所得稅法、特別消費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等重點法律的修訂補充路線圖,並繼續跟蹤評估增值稅法、企業所得稅法、特別消費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的實施情況。戰略還要求及時落實已由有權機關出臺的稅費支持政策,並跟蹤國內外經濟走勢評估影響,為調整或出臺支持生產經營恢復與發展的措施提供依據。

稅收優惠方面,戰略提出按有選擇性的方向完善優惠政策,集中於優先行業、領域、地區以及科學技術、創新、數字化轉型、綠色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等新增長動力,同時審查並縮小分散、低效的優惠,以符合國際稅收承諾。戰略還要求繼承實踐中已見效的規定,及時修改補充存在不足、重疊或不再適用的條款,以減輕生產經營困難並提升稅收政策的穩定性與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