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提議將禁毒與防罪兩項工作整合為一項國家目標計劃,覆蓋2026至2035年,由公安部主持實施。11月5日上午,國會聽取政府呈文和審查報告,討論該計劃的投資主張。政府稱,犯罪與毒品問題跨部門、跨層級,單靠各部門和地方各自的經常性任務或單獨協調機制難以解決,因此需要集中資源。
根據呈文,計劃保留國會已批准的至2030年禁毒國家目標計劃,同時補充防罪的目標、任務、活動內容和資源,以精簡牽頭機構、節約人力和資源。計劃期為10年,分兩階段:2026至2030年預計經費45.301261萬億越盾,2031至2035年超過18.151758萬億越盾。計劃設10個組成部分項目,涉及打擊有組織、跨國和網絡空間犯罪,法治宣傳,建設安全有序的鄉坊特區,環境與食品安全領域防罪,科技應用,法律援助與訴訟審判,以及戒毒、戒毒後管理和醫療應對。
到2030年,計劃提出每年減少吸毒者和非法使用毒品者人數,至少50%的鄉、坊、特區無毒品,發現並剷除100%的複雜毒品窩點和非法種植含毒作物面積。宣傳與教育方面,90%以上民眾、90%學生和80%大學生應接受防罪宣傳或法治教育;90%以上吸毒者、非法使用毒品者和戒毒後人員獲得醫療與心理支持。防罪指標包括每年社會治安犯罪案件減少10%,90%以上犯罪對象數據實現數字化,並將數據與人工智能應用於70%的案件。到2035年,民眾宣傳覆蓋率提高到95%以上,學生和大學生教育率分別達到100%和90%,犯罪數據全部數字化並與國家數據庫同步。
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潘志孝在審查報告中表示,委員會基本贊同投資該計劃的必要性,認為整合符合方針和實際要求。但審查機構要求政府繼續排查與其他國家目標計劃交叉的任務,明確範圍、對象、地區、產出和經費來源,避免任務與資金重複;同時說明各項目經費確定依據、投資性支出與經常性支出結構、地方預算責任,以及調動其他合法資源的可能性。資源安排需關注邊境地區。
審查機構還要求明確計劃實施中特殊內容的決定權限,尤其是超出政府權限的事項,並具體規定國會閉會期間向國會常委會報告的程序。對於過渡任務,需仔細核對時間節點、計劃、預算和在建項目,明確現行禁毒國家目標計劃形成的資產、設備、數據庫、軟件及成果的接收、移交和繼續管理使用方案,確保工作不中斷,避免資源流失和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