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於11月4日頒佈第81/2026/TT-BXD號通知,規定屬於該部管理範圍內的建築材料須張貼能耗標籤,並明確標籤目錄、實施路線圖、標籤內容與規格、實驗室條件以及公佈、張貼、檢查和收回標籤等要求。通知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據通知,首批須貼能耗標籤的建材包括建築玻璃、乳膠牆面漆、屋面金屬板、金屬飾面板等,自2029年1月1日起執行;第二批包括隔熱泡沫板、非燒結建材、隔牆天花板等,自2031年1月1日起執行。適用對象涵蓋生產廠家、進口企業以及分銷、經營單位,包括通過電子商務銷售目錄內建材的組織和個人。

通知規定,列入目錄的建材須滿足用於建築圍護結構、其熱特性與建築或建築部分能效相關、具備測定熱特性參數的試驗方法標準、可在實驗室進行熱特性參數測試和驗證等條件。國內實驗室須符合第22/2026/NĐ-CP號法令第42條規定的試驗服務經營條件,並在建設部門戶網站公佈;使用國外實驗室結果的,該實驗室須由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互認協議或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互認協議成員機構按ISO/IEC 17025認可。

通知不適用於暫進再出、過境、轉口建材,為出口且不在越南銷售而生產加工的建材,非商業進口、禮品、樣品、展品及不投放市場的研究試驗用品,以及按法律規定用於國防、安全和國家秘密目的的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