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過多年的自發發展,通過如Airbnb等在線預訂平臺管理公寓短租模式在如胡志明市這樣的旅遊城市中變得尤為迫切,特別是當胡志明市增加了頭頓海灘旅遊區。
胡志明市建設廳表示,通過Airbnb及類似平臺的短租住宿模式在該市迅速發展,僅Airbnb平臺就有約13,000套公寓,其中超過60%位於公寓樓內。
這一短租公寓活動的年收入估計超過2,000億越南盾。
據該機構稱,Airbnb在胡志明市的強勁發展反映了共享經濟的實際需求和必然趨勢,但現行法律尚未完善;這一模式也暴露了關於治安秩序、運營管理以及居民權益和稅務義務等方面的不足。
建設廳還確認,住房法律完全沒有關於通過共享經濟模式Airbnb出租公寓活動的禁止或允許的規定。如果出租公寓用於居住並通過Airbnb、Agoda、Booking等進行電子交易,則不會遇到障礙。
然而,如果使用該公寓用於旅遊住宿目的,則尚未確保住房法律規定。因此,該廳提議試點機制,允許在公寓樓內以短期住宿形式出租公寓,試點實施時間為12個月,從2025年9月1日開始。
為了參與試點,業主必須滿足一些條件,如通過公寓樓會議,包括增加的運營管理費。此外,房東的責任被加強,必須遵守多項規定,如果違規將受到行政處罰,多次違規可能會被暫停試點。
阮氏懷女士(代表胡志明市短租公寓服務提供社區)表示,這一提議是合理的,因為這是許多國家已經採用的模式。
據懷女士介紹,迄今為止,短租公寓活動主要是自發的。因此,當有管理和明確的標準時,將加強各方的責任,特別是公寓業主和租賃服務提供商。
“居民之前反映的問題,如共用空間使用、增加管理費、治安秩序管理等,將得到徹底處理,房東和租客在提供和使用服務時必須遵守所有規定,”懷女士說。
然而,懷女士提議,已經提供短租服務的符合條件的公寓繼續參與試點,而不是必須通過公寓樓會議,因為出租公寓是2023年住房法和2015年民法典規定的合法活動。

與《青年報》交流時,阮氏清河女士 – 胡志明市Vias頭頓酒店營銷總監 – 認為需要通過具體規定和國家的嚴格管理來標準化通過Airbnb出租公寓的模式。
“需要明確規定這一住宿服務的治安秩序、生活標準以及其他標準,以便經營這一模式的人能夠自信地正確執行,”河女士建議。
與此同時,根據胡志明市文賢大學旅遊學院的一位講師的說法,住宿服務市場的投資正在以運動方式進行,看到別人做也跟著”跳入”投資,不專業,缺乏住宿業務經驗,因此質量和效率、影響力不如實施的國家。
為了使住宿業務有效並幫助租賃服務用戶有良好的體驗,根據這位人士的說法,首先需要及時調整和補充法規,以良好管理共享經濟和智能旅遊模式的活動。
此外,為了鼓勵和管理Airbnb模式,如文化體育旅遊部等旅遊管理機構需要制定提高越南旅遊住宿設施服務質量的方案,以普及到各地。其中包括明確規定關於控制質量、旅遊住宿設施Airbnb遵守法律的業務。
“因為這是一種共享住宿模式,所以需要確保各方利益的和諧,其中包括通過治安秩序規定為居民帶來利益,如果違規,經營者將被警告,”這位人士說。

與《青年報》7月24日交流時,律師張氏和認為,有公寓的人必須清楚瞭解Airbnb和參與條件,遵守法律。因此,需要有標準來良好管理並確保和諧利益、生活和居民空間的條件。
其中,和女士認為有稅務管理;參與提供短租公寓服務的個人必須註冊商業活動並在有收入時明確、正當地繳納稅款。
楊德明博士 – 經濟與旅遊發展研究院副院長 – 也認為需要有一個法律框架和適當的管理工具來有效調節這一模式。
具體來說,需要為共享住宿模式制定單獨的法律框架,包括安全、治安、法律責任和稅務義務的最低標準,與傳統酒店分開。
“提供住宿的單位必須註冊商業或向地方政府申報,為每個地點分配管理代碼,將如Airbnb等平臺與國家機構的數據連接起來,”明博士提議。
據胡志明市旅遊局副局長黎長賢和介紹,參與共享經濟模式的個人和單位需要根據胡志明市建設廳的指導,正確執行關於稅務、治安秩序的規定。
“必須滿足職能部門提出的規定,以確保客戶權益,同時也保護公寓居民。而學習其他國家關於共享住宿的做法只是參考內容,”和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