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治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1月8日通報,已對嫌疑人潘玉善(Phan Ngọc Thiện,1992年生,住廣治省南東河坊)作出案件起訴決定和被告起訴決定,指控其行為屬於運輸違禁品。該決定由調查機關作出,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調查機關認定,2026年10月26日,甘羅鄉公安與孝江鄉公安在9號國道孝江鄉孝南村路段聯合巡查時,當場發現潘玉善運輸煙花。執法人員現場查獲並扣押46箱爆炸類煙花,總重量77.5公斤。
潘玉善在接受公安機關訊問時供認,上述煙花系受人僱請運輸,報酬為150萬越南盾。警方未說明僱主身份及煙花來源,相關情節仍待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