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日下午主持關於建設法律框架、促進越南數據平臺形成和發展的會議上,總理確認數據是戰略資源,是繼土地、勞動力、資本和技術之後的新生產資料。有了數據庫,越南才能擁有人工智能。
越南擁有大量數據,但分散,“沉睡未醒,未被喚醒和開發”。因此,建設和開發數據平臺是必然任務,旨在補充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資源。
總理表示,越南將形成高附加值的數據交易市場,有助於提升國家和企業的競爭力。數據服務生態系統將得到發展,以創造新的商業模式。數據源將被標準化,以開發和應用人工智能,有助於吸引投資和外資。
數據平臺還加快了國家機關、公私部門以及國內外數據的連接和重用過程。同時,這也提升了越南在全球數據網絡中的地位。

然而,數據開發、共享、交易的法律框架仍處於初期階段,需要完善,特別是關於所有權、定價、商業化和平臺運營許可。大部分數據尚未被開發、連接、共享和商業化。交易市場零散、規模小。
因此,總理要求建設數據交易平臺,採用科學、系統的路線圖,邊做邊總結經驗,逐步完善;不追求完美,不急躁;想得遠、看得廣、想得深、做得大。“要做就必須成功,同時必須管理風險”,總理說。
政府領導人指出,數據交易平臺不是普通的數據倉庫或市場,僅用於買賣信息。平臺必須是提供資源、提升數據價值、數據附加值的平臺,以服務於研究、創業、創新、國家治理、經濟社會發展。
為了運營數據交易平臺,制度需要先行,基礎設施是基礎,技術是突破,人才是關鍵,效率是動力。“只有當制度寬鬆、基礎設施暢通、技術現代、標準統一、人才高水平時,才能匯聚可靠、高質量的數據源,以有效建設、運營和發展數據平臺”,總理說,並要求創造一切條件讓各主體參與,避免“上鋪地毯,下撒釘子”的情況。
除了要求在11月立即試運行數據交易平臺外,總理還要求貫徹28字方針:“數據上平臺,國家建設,企業先行,公私同行,市場引導,國家富強,人民幸福”。
公安部被指派完善制度,創建同步、寬鬆、公開、透明的法律框架以運營平臺。其中,總理注意研究關於投資、採購、管理、使用資產的公私合作特殊機制。數據定價指南、建立數據價格監督、評估機制、解決爭議等也需在2026年第一季度完成。
科技部建立機制,向公共事業單位、國內組織和企業下達任務,以支持形成大規模戰略科技企業,於2025年2月完成。
工商部確保能源供應穩定,優先為國家數據中心提供綠色、清潔能源。
“數據是一種資產,資源必須遵守市場規律,有交易且附加值很高。各部委、機關只討論前進,不討論後退”,總理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