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工作:'有進有出,有上有下'

特別是,幹部工作與具體產品、工作崗位和職位標準相結合;重視黨內威信和人民信任;遵循“有進有出,有上有下”的方針。

及時替換能力弱、缺乏責任心、威信低、違規以及在任務執行結果較差的機關、單位和地方的幹部,而不等待任期結束或任命期滿。

《青年報》記錄了國會代表和專家圍繞此內容的意見。

副教授、博士阮仲福(原黨史研究所所長):

不具備品德、能力、威信…需主動“離席”

幹部工作:'有進有出,有上有下'

由總書記蘇林簽署頒佈的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結論210體現了中央關於幹部工作方針和原則“有進有出,有上有下”的一致性和持續徹底、系統、堅決執行。實際上,需要坦誠承認,過去一段時間曾出現幹部在安排規劃、任命到國家機關和政治體系中的職位後,似乎很難“出”,很難“下”的趨勢。

幹部職位的安排幾乎都朝著“上”或至少是橫向移動的方向,而很少有幹部“下”的情況,除非受到紀律處分。

但在第十三屆任期中,我們黨做得非常堅決,因此許多幹部事件,包括高級和戰略級幹部,也必須“下”、“出”,離開職位,甚至因違反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而受到刑事處理。從堅決處理和執行這一方針中,已幫助機構更好、更廉潔、更高效。特別是有助於鞏固黨員和人民對領導者的信任。

此外,結論還繼續強調及時替換能力弱、缺乏責任心、威信低、違規以及在任務執行結果較差的機關、單位和地方的幹部,而不等待任期結束或任命期滿。這是一個緊迫的解決方案,需要繼續加強和堅決執行。

實際上,過去許多黨中央委員和地方領導在違反黨紀和國家法律時,已被立即免職,而不需要等待任期結束。或者有違規、不符合要求的國會代表也必須停止執行國會代表任務。

這一觀點,我認為,非常明確,在當前國家正在實現許多重要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以進入新時代的條件下,有必要實施。堅決執行這些觀點將有助於選擇最優秀的人才。

在當前領導管理隊伍中,不乏優秀、有品德、敢想敢做、敢於負責的人。應安排這樣的幹部,不應讓受紀律處分的幹部繼續留在自己的位置上。

同時,每位幹部、黨員首先必須看到結論的意義,以在行為方式上有正確的認識。如果不具備品德、能力、威信,未完成黨和國家交給的任務或受到紀律處分,需要主動停止以“離席”、“讓位”給更合適的人。

這一方面體現了黨員的勇氣和自尊。另一方面,“讓位”還體現了在不符合條件、沒有足夠能力、沒有足夠威信以滿足任務要求時,對黨、對人民的自尊和責任精神…

代表裴懷山(河內代表團):

以貫穿-連續-多維度的方式評估幹部

幹部工作:'有進有出,有上有下'

總書記蘇林簽署頒佈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結論210再次肯定我們黨在建設“又紅又專”的幹部隊伍中的非常強烈的政治決心,真正將國家-民族利益置於最高、首位。

我認為這不僅是一個治理要求,還是一個深刻的政治文化信息:廉潔文化、責任文化、將人民置於所有行動中心的文化。

一個現代治理不能接受“安分”、“保位”、“任期結束後再算”的思維。當國家進入加速發展階段,當每一天每一小時都需要活力和革新時,公共機構也必須以這種精神運作:做得好的人重用,做得不好的人立即替換以創造新動力、新氣勢、新結果。

我特別贊同結論210中肯定的“有進有出,有上有下”精神。以貫穿-連續-多維度的方式評估幹部,與具體產品、工作崗位和職位標準相結合,重視黨內威信和人民信任,正是新時代公共服務的衡量標準。只有當這種評估客觀、透明、基於實際效果而非個人情感或關係時,我們才能建設一支真正盡心盡力、敢想敢做、敢於負責的幹部隊伍。

及時替換弱幹部也是解放資源、在機構中創造積極運動的方式。一個缺乏責任心的領導可能使整個集體停滯;一個能力有限的幹部可能錯失地方、行業、領域的發展機會;一個威信低的幹部可能導致人民信任的消退。因此,及時替換不是處理個人,而是對國家發展、人民安寧、後代未來的責任。

我相信,當這一精神被認真、同步執行時,我們將建立一個清潔、透明、專業的公共服務環境,每位幹部都明白被賦予任務是一種榮譽,但完成任務才是價值;如果任務未完成、結果較差,必須大膽讓位給更合適的人…

代表阮有通(林同省國會代表團副團長):

大膽任命有能力、熱心、有道德的人

幹部工作:'有進有出,有上有下'

在中央的結論和指示中,以及最近由總書記蘇林簽署頒佈的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結論210中,已明確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結論強調及時替換能力弱、缺乏責任心、威信低、違規以及在任務執行結果較差的機關、單位和地方的幹部,而不等待任期結束或任命期滿。

這是一個緊迫的解決方案,需要立即、強力、堅決執行。弱幹部,特別是在集中實現新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階段,必須被好乾部替換,我們有足夠熱情、責任心的好乾部並不缺乏。這就像在足球中,當主教練為了整個球隊和國旗顏色,他們願意替換表現不佳的球員。

此外,需要有與幹部、公務員職位和角色相適應的待遇制度。其中需要研究以做出關於這一群體收入和待遇的突破性決定,遵循“幹部、公務員的工資必須與社會平均水平相當,以便他們專注於公務而不必兼職謀生”的原則。

同時,需要有充分的法律框架以正確執行鼓勵、保護活躍、創新、敢想、敢做、敢承擔、敢於為共同利益負責的幹部的方針。其中需要重用並大膽立即任命已證明實際水平和能力、有奉獻熱情和公共服務道德高的人…

在這種背景下,需要幹部的榜樣和犧牲。幹部越高越必須樹立榜樣並對國家和人民負責。正如總書記蘇林所說:“如果延遲,就是對國家、對人民有罪”。這是一個符合實際和民心的方針,符合願望,我們本應更早執行。

博士阮陳如奎(胡志明市幹部學院法律系主任):

消除任期內的“安全”思維

幹部工作:'有進有出,有上有下'

實踐表明,仍存在能力弱、缺乏責任心、違規、利益集團…但仍在任期內被評估為“優秀”、“良好”…的情況。

甚至有兩屆以上仍保持該位置、該職位而不願調往其他地方的情況;有違規、能力弱的情況,合併後因舊任期仍在而繼續被重新任命…

因此,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關於在當前階段繼續建設、完善政治體系組織機構的結論210,以建設有能力、高質量的幹部隊伍,是必要和客觀的,以滿足新形勢的需求。

這將創造壓力,迫使幹部有責任心、敢想敢做、學習提高能力以避免被評估差、被替換。為有能力、特別是年輕幹部提供奉獻和按自己能力工作的機會。這也是“吸引人才”、“重用人才”的方式。

同時消除任期內的“安全”思維。消除因幹部不敢做、怕影響職位而導致的停滯、弱化情況。增加透明度、公開性,不等待任期結束才被替換…

為良好執行此工作,需要建立透明、清晰、具體的評估標準,結合評估標準與實際工作執行問題,以正確評估幹部。選擇有能力、品德、符合流程、規定、有威信的人替換。有與幹部能力相適應的待遇、工資、獎勵、紀律政策,以為幹部工作、敢想敢做、敢於負責創造動力。

結論210的一些要點

幹部工作:'有進有出,有上有下'

* 推進行政程序改革,確保效率,符合地方政府兩級模式;提出適當處理方案,立即克服障礙和不足。

* 各部委、中央機關今年內必須集中完成頒佈關於已分權、分責給省級、鄉級的流程、檔案、行政程序…的充分規定和指南。

* 確保流程精簡,削減一切不必要程序,最大化簡化行政程序,標準化、數字化檔案,易做、易檢查、易監督,符合幹部水平、能力,新組織機構運行時的實際要求。

* 集中建設黨中央領導機關真正成為智慧核心、“總參謀部”,領導國家機關的先鋒隊。

* 建設地方黨委、政府參謀機關真正精簡、高效、有力、有效,確保政治體系內各機關、組織運作順暢,良好服務人民和社會,滿足國家新發展階段的要求。

* 完善參謀功能,組織執行群眾工作,集合動員群眾;符合新形勢要求的國家媒體、新聞機構管理模式。

* 集中領導、指導、執行安排公立事業單位、社會科學院和科學技術院兩院、學校、教育機構、醫療機構、國有企業,按照中央的導向,符合各行業、領域、地區。

其中特別關注困難地區、山區、偏遠地區的教育、醫療領域;頒佈政策強力促進公立事業單位財務自主。

* 繼續審查、安排精簡政治體系內各機關、單位、組織內部機構,確保運作高效、有力、有效。

* 緊急完成重新安排祖國陣線、政治-社會組織、群眾團體各級內部節點,由黨、國家賦予任務,安排政治-社會組織(中央級、省級)的報紙、雜誌、事業單位,按照中央的結論,確保同步、順暢、精簡、有力、有效、近民、貼民、紮根基層,並建立相應、適當的黨組織。

* 安排鄉、坊的村、居民小組和村、居民小組非專職活動人員,符合新形勢要求。

* 緊急有效、同步執行關於幹部工作的體制。

* 良好執行鼓勵、保護活躍、創新、敢想、敢做、敢於為共同利益負責的幹部的方針。

* 繼續堅決、同步、有效執行安排黨委秘書、人民委員會主席、檢查委員會主任、監察長…非本地人。研究執行安排檢察、法院、稅務省級行業、領域負責人非本地人。

* 實施國家吸引和重用人才戰略,特別是服務於快速、可持續發展的重點行業、領域。

* 審查、建設和完善與各機關、單位、組織功能、任務相適應的崗位,作為確定2026-2031階段政治體系總體編制的基礎。

* 執行工資、津貼制度改革,符合關於安排、重組機構和精簡編制的實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