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確認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和查詢房屋、土地抵押信息時仍感困惑

針對《青年在線》上關於常住戶口登記和抵押手續的信息,許多讀者表示由於多種原因,他們仍無法順利辦理。

不記錄抵押,是否會產生額外手續?

根據新政策,不再在房屋、土地所有權證書上記錄抵押內容,而是在擔保交易登記網站上查詢抵押信息,這得到了許多讀者的支持。

讀者名為“兵”寫道:“在證書上記錄抵押也解決不了問題,重要的是在付款前賣家‘清理’抵押檔案即可!” “希望未來能提出更多解決方案,方便大家在土地交易中”,讀者名為“定”寫道。

然而,許多讀者感到困惑,因為根據新規定,民眾必須前往職能部門提交申請單才能瞭解抵押信息。

“民眾辦理相關手續必須提交‘申請’單並等待結果。那麼民眾能自行查詢嗎?”,暱稱為“西部民眾”的讀者質疑。

讀者名為“春”認為:“以前只需看證書就知道是否有抵押,無需申請確認,節省了時間和交通成本。現在即使沒有抵押的賣家也必須排隊申請‘無抵押’確認。我覺得這不太合理”。

讀者陳雄也提出問題:“以前我只需看紅皮書就知道抵押狀態,現在我卻要提交申請要求確認?突然多了一步,然後很多人覺得麻煩又會找中介或公證員再次確認,增加額外費用”。

“那麼是產生了額外手續,必須去土地登記辦公室查詢嗎?”,讀者陳金秀也感到困惑。

郵箱為nguy****@gmail.com的讀者認為:“因此,在房屋買賣交易中不能跳過公證,因為只有公證員有專業能力檢查房屋、土地文件是否合法,寧願花錢買個安心”。

因無房屋、土地文件,暫住、常住戶口登記未獲批准

關於戶主想為租戶、借用者擔保登記常住戶口需滿足房屋面積標準(依地區而定,最小為8平方米/人)的故事,許多讀者擔心這將給租房者登記常住戶口帶來困難。

讀者名為“香”寫道:“租房若按此規定,許多公寓住戶難以獲得常住戶口”。

“我認為需要更多關注大城市住房現實與民眾居住需求”,讀者名為“安”建議。

讀者名為“福”提出問題:“一方面職能部門鼓勵社會住房、小面積房屋給低收入者,另一方面地方卻用最小面積限制常住戶口登記。這兩項規定存在矛盾,需要統一以便民眾安居樂業”。

針對上述意見,讀者“興”分享:“街道的困難在於,如果允許大量小戶型登記常住戶口,當地公立學校的壓力將極大。面積規定實質上是‘過濾器’以減少機械人口,但無形中卻‘為難’了那些想長期紮根該地的勞動者”。

其他一些意見表示,在為自己或子女登記常住戶口時遇到困難。“我為妻子作為戶主在有證書的公寓登記常住戶口,檔案已被退回十多次了”,一位讀者寫道。

“辦理手續時應提前打印《2020年居住法》的相關條款。如果是業主或親屬(妻子隨丈夫、子女隨父親等),就依法辦理,如果幹部拒絕,必須要求書面回覆並說明理由以便申訴”,讀者名為“玲”指導。

從另一角度看,許多讀者反映在無證書房屋登記常住戶口時遇到困難。

郵箱為hiep****@gmail.com的讀者表示:“我有房子,有常住戶口20年了。現在為租戶登記暫住也不行。理由是無證書房屋無法確定合法居住地!”。

“房屋無文件,維修也不行,那怎麼登記?”,讀者名為“玲阮”提出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