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公務員可被排除、免除或減輕紀律處分的情況
內務部正在就取代第112/2020號法令和第71/2023號法令規定的公務員紀律處理法令草案徵求意見。值得注意的是,該法令草案補充了關於排除、免除或減輕紀律責任的具體規定,以確保與2025年《公務員法》的統一性,並制度化黨中央委員…
內務部正在就取代第112/2020號法令和第71/2023號法令規定的公務員紀律處理法令草案徵求意見。值得注意的是,該法令草案補充了關於排除、免除或減輕紀律責任的具體規定,以確保與2025年《公務員法》的統一性,並制度化黨中央委員…
內政部已就民眾關於從公務員轉為公務員的條件問題作出解答。據此,鄧維安先生反映自己是事業單位的公務員,他於2020年6月1日獲得招聘決定,從招聘之日起至今已工作5年6個月。因此,他詢問自己的情況是否符合根據第170/2025號法令規…
上述內容規定在《公務員法(修訂)》中,該法於12月10日下午以多數代表贊成票獲得國會通過。公務員可向非公立企業出資和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新法專門有一條規定了公務員在職業活動和經營活動方面的權利。據此,如果行業、領域的法律不禁止,公務…
11月13日上午,國會討論了公務員法修正案草案。預防'內外腳'狀況該草案規定允許公務員出資、參與管理、運營企業、合作社、醫院、教育機構、非公立科研組織,除非反腐敗法律或專業法律有不同規定。關於此內容,代表阮氏越娥(海防)認為這是對…
公務員偏向命令-行政,而公務員是提供公共服務的專業力量。當兩種不同的邏輯被“混合”到一個模式中時,創新動力減弱,責任模糊,公共服務質量難以突破。貫穿草案的精神是賦予事業單位和公務員更多權力,但緊密聯繫到自負責任。單位可以根據特點主…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擴大了公務員的權利。根據草案,公務員可以簽訂合同,在目前工作的公立事業單位之外的其他事業單位進行職業活動。此外,根據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公務員還可以參與投資、成立、管理、運營以及在他們工作的單位成立的企業工作,或參…
常務副總理阮和平代表總理簽署了政府2025年第172號法令,規定了官員、公務員紀律處理。該法令自7月1日起生效。3種官員、公務員尚未被考慮紀律處分的情況法令明確規定3種尚未考慮紀律處理的情況。具體包括正在治療嚴重疾病或喪失認知能力…
6月24日上午,以418/423代表贊成,1代表不贊成,4代表不表決,國會通過了《公務員法》修訂案。新通過的法律共有7章45條。法律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關於公務員評估的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法律規定,最遲至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