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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分組審議刑法修訂草案 代表聚焦暫緩與免除追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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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審議刑法修訂草案

芹苴市軍事指揮部指揮長黃文興在10月19日國會分組討論刑法修訂草案時,建議把不執行兵役登記、初檢決定的行為納入逃避兵役罪,並稱有人連續十年接受行政處罰規避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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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10月19日下午分組討論《刑法典(修訂)草案》及國會關於施行該法典的決議草案。多名來自軍隊的代表在會上提出,草案對逃避兵役相關行為的刑事處理仍不完整,建議把不執行兵役登記決定、不執行兵役健康初選決定等行為一併納入追究刑事責任的範圍。現行《刑法典》第332條規定了逃避兵役罪,草案將相關內容移至第324條。草案規定,不執行兵役健康檢查決定、入伍決定,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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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芹苴代表建議將逃避兵役登記入刑

    芹苴市軍事指揮部指揮長黃文興在10月19日國會分組討論刑法修訂草案時,建議把不執行兵役登記、初檢決定的行為納入逃避兵役罪,並稱有人連續十年接受行政處罰規避兵役。

  2. 國會分組討論刑法修訂 代表建議擴大逃避兵役罪範圍

    10月19日下午,芹苴市代表黃文興在國會分組討論刑法修訂草案時,建議將不執行兵役登記、初檢決定納入逃避兵役罪,並稱有人連續十年接受行政處罰以規避兵役。

  3. 越南國會分組討論刑法與刑事調查機關組織法修訂草案

    越通社稱,10月19日下午國會分組討論刑法修訂草案及配套決議、刑事調查機關組織法修訂草案;代表肯定起草與審查準備,草案涉及犯罪規定、法人刑事責任、有組織犯罪及網絡犯罪罪名重構等。

  4. 越南國會分組討論刑法修訂草案與刑事調查機關組織法

    10月19日下午,越南國會分組討論刑法修訂草案、國會關於施行該法的決議草案及刑事調查機關組織法修訂草案,代表基本贊同並建議與刑訴法草案等法律保持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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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越南國會討論刑法修訂草案強調寬嚴相濟

    越南國會副主席阮氏青在討論中贊同修訂刑法,要求區分刑事處理與其他措施、寬嚴界限,並支持全面修訂刑事調查機關組織法,明確精簡機構與權力制約。

  6. 國會代表建議明確刑法修訂中暫緩追訴標準

    10月19日河內國會小組討論刑法修訂草案,代表楊德海稱保護敢想敢幹者與創造補救機會是政策思維轉變,建議明確暫緩、免予追訴的評估標準與法律狀態區分。

  7. 越南國會討論刑法修訂 代表建議將逃避兵役登記入罪

    10月19日下午國會分組討論刑法修訂草案,芹苴市軍事指揮部指揮長黃文興建議把不執行兵役登記、初檢決定的行為納入逃避兵役罪條款,以與9月生效的軍事國防法修訂保持一致。

  8. 最近報道

    越南國會分組討論刑法修訂等多項法案

    10月19日國會分組討論拍賣法、律師法、收養法、刑事偵查機關組織法及刑法修訂草案等;國會主席要求拍賣法聚焦防串通壓價、棄標。

來龍去脈

越南國會10月19日下午分組討論《刑法典(修訂)草案》及國會關於施行該法典的決議草案。多名來自軍隊的代表在會上提出,草案對逃避兵役相關行為的刑事處理仍不完整,建議把不執行兵役登記決定、不執行兵役健康初選決定等行為一併納入追究刑事責任的範圍。現行《刑法典》第332條規定了逃避兵役罪,草案將相關內容移至第324條。草案規定,不執行兵役健康檢查決定、入伍決定,或不執行集中訓練、演習、戰備動員檢查等決定,且此前已因該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因此罪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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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部整理

越南國會10月19日下午分組討論《刑法典(修訂)草案》及國會關於施行該法典的決議草案。多名來自軍隊的代表在會上提出,草案對逃避兵役相關行為的刑事處理仍不完整,建議把不執行兵役登記決定、不執行兵役健康初選決定等行為一併納入追究刑事責任的範圍。

現行《刑法典》第332條規定了逃避兵役罪,草案將相關內容移至第324條。草案規定,不執行兵役健康檢查決定、入伍決定,或不執行集中訓練、演習、戰備動員檢查等決定,且此前已因該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因此罪被判刑、尚未消除案底而再犯的,可處最高兩年非監禁改造,或三個月至兩年有期徒刑;自傷以逃避兵役、戰時犯罪、拉攏他人犯罪等情形,處一至五年有期徒刑。

芹苴市軍事指揮部指揮長黃文雄大校發言說,兵役義務的履行按步驟依次推進,前一步是後一步的基礎,缺一不可。他認為,若不把逃避兵役登記或健康初選的行為規定為犯罪,就無法及早、從遠處防範違反兵役義務的行為。他並稱,實際中有公民故意逃避兵役,連續十年接受行政處罰以規避服役,地方已出現此類情況,因此主張刑事化。

黃文雄還就草案第326條、第327條提出意見。這兩條分別對應現行法律中違反兵役義務規定罪和阻礙兵役義務執行罪,但他指出,條文尚未涵蓋違反規定或故意阻礙兵役健康初選、健康檢查的行為。他建議補充相關行為,以與9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補充軍事、國防領域九部法律若干條款的法律相銜接。

富壽省代表團、第二軍區副司令範雄興少將同樣建議,補充不執行兵役登記決定和不執行兵役健康初選決定的行為,為刑事處理提供依據,從而提高徵兵工作的效力和效果。現行《兵役法》已具體規定不得登記及免予兵役登記的情形。

全部報道(8)

2026-10-20

2026-10-19

參考來源8家媒體 · 8篇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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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hân Dân 人民報

    Làm rõ hành vi phòng vệ chính đáng để bảo vệ quyền, lợi ích người bị hạ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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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uổi Trẻ 青年報

    Đề xuất xử lý hình sự hành vi không chấp hành quyết định gọi đăng ký, sơ tuyển sức khỏe nghĩa vụ quân s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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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iền Phong 先鋒報

    Cần quy định rõ tiêu chí đối với trường hợp hoãn, miễn truy cứu trách nhiệm hình s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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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VOV 越南之聲

    Sửa đổi Luật hình sự: Đảm bảo tinh thần nghiêm minh nhưng vẫn nhân đạ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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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Tri Thức & Cuộc Sống 知識與生活報

    Bộ luật Hình sự (sửa đổi) phải bảo đảm tính nghiêm minh nhưng nhân đạo

    核對原文原文
  6. VietnamPlus 越通社

    Quốc hội thảo luận về Bộ luật Hình sự và Luật Tổ chức cơ quan điều tra hình s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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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Thanh Niên 青年報

    Đại biểu: Có người chấp nhận bị phạt hành chính 10 năm để trốn nghĩa vụ quân s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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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VTC News

    Đề xuất xử lý hình sự người trốn đăng ký, sơ tuyển sức khỏe nghĩa vụ quân s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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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脈絡由越南中文社編輯部根據已收錄報道整理,原始資料見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