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第31号决议全文已公布,核心内容是加强党和政治系统建设,要求从违规发生后的处理转向主动预防、早期预警和从根源上自我发现、自我纠正。决议由越南政府电子报全文刊发。

决议在评估现状时承认,党和政治系统建设工作仍存在限制和缺点,党已指出的四大危机未被彻底击退,有的方面还复杂演变。文件指出,分级分权尚未与责任、资源和权力控制同步,回避、推诿、怕担责、决策迟缓等情况仍有发生;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蜕化、个人主义、“利益集团”、腐败、浪费、消极等现象仍复杂演变。

决议将上述限制主要归因于部分党委、党组织和负责人对自我革新、自我整顿、自我完善的认识、责任和决心不够充分,未将党和政治系统建设与政治任务落实结果紧密结合。文件还提到,从内部自我预防、自我发现、自我纠正的机制尚未真正有效,仍偏重违规发生后的处理。

在原则部分,决议要求将国家民族利益置于最高位置,坚决克服任期思维、局部主义和“利益集团”问题;干部工作要以品德、实才、信誉、产品和结果为依据,授权必须与责任挂钩,权力控制必须与为改革创新创造空间并行。决议强调,要保护、重用敢想、敢做、敢为共同利益承担责任的干部,同时坚决筛除不达标者并严处借创新谋私行为。

决议提出四个重点方向:提升党经常性自我革新、自我整顿、自我完善的能力;提高与权限和结果挂钩的责任;完善分工、分级、分权、权力控制和问责机制;提升革命道德价值和文化,使其深入领导执政实践。文件要求每个重点任务明确主持、责任、期限和产品,克服回避和推卸责任的情况。

决议设定了阶段性目标,包括到2030年成为工业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进入中等偏高收入行列,以及到2045年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文件还要求确保政治系统精简、运行同步、顺畅、高效,权力受到严密控制,民主得到发扬,纪律得到维护,人民服务质量、共识和信任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