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10月24日上午讨论《环境保护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多名国会代表在发言中支持草案减少企业行政手续、向地方分权以及将新型经济工具入法的方向,但同时要求明确事后监管、环境信息公开和废弃物处理资金等配套安排。

河内市国会代表苏辉武表示,落实政府第17号和第66.19号决议已使手续办理时间和合规成本减少逾52%,此次修法有必要延续改革成果。但他指出,草案将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估(ĐTM)和申请环境许可证的对象减少逾90%,这一削减须与事后检查能力同步考量。他引述数据称,2022至2025年阶段检查1074个设施,违规发现率为42%,高于前一阶段的34%;河内市10月22日公布的检查结论显示,2023年检查25个单位、2024年检查22个,2025年至2026年4月未开展检查,抽查5个单位档案中3个有环境行政违法迹象但未移送处理。

苏辉武还指出,全国324个运营中的工业园区有309个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系统,占比逾95%;但723个工业集群中仅251个有此类设施,占34.7%。他担忧,若工业集群内的次级项目获免环评,在水源承载能力未公布、且无需试运行废弃物处理工程的情况下仍可能获准排放,污染风险将上升。他建议在未完善基础设施的工业集群中,对排放量大、涉及危险废物或高风险工艺的项目不免除环评,并规定水源承载能力公布期限及等待评估期间的临时管控机制。

广治省国会代表阮明心就草案第115条将环境信息提供服务完全移出环境在线公共服务概念提出关切。他认为,简化信息提供方式有必要,但环境信息直接关系透明度、信息获取权和社区参与。若未明确在电子环境中公开、更新和提供环境数据的责任,民众参与意见和企业收集数据可能依赖各机构做法,缺乏统一和及时性,增加合规成本。他建议研究环境信息在线公布的专门规定,对已公开信息不增设行政手续,并明确提供责任、数据开放范围和获取方式。

安江省国会代表范黄清云关注农药包装回收处理难题。她引述数据称,2020至2024年全国建设近18.8万个收集池,收集逾360万公斤农药包装,但仅约60%按规定处理,40%仍积存;此类危险废物处理成本约每吨3000万越南盾,超出许多地方财政能力,使用后的包装仍被遗留在田间。她建议在第61条中明确地方政府根据耕作面积、废物产生量、地形和人口密度安排并维护收集池及集中点的责任,在第55条完善与生产者延伸责任(EPR)挂钩的财政支持机制,并补充农药销售机构配合回收、接收和移交包装的责任,形成从生产商、经销商到使用者和处理单位的收集链。

讨论中,代表们还就受控试验机制、低排放区设立权限、环境事故责任、生产者延伸责任实施路线图、源头垃圾分类与收运处理衔接,以及碳市场独立审定机构认可、排放配额和碳信用作为财产权、国家登记系统管理机制等提出具体建议。会议显示,修法争议焦点不在于是否减少手续,而在于如何以可执行的事后监管、透明的信息公布和稳定的资金安排承接分权与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