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方面近日在首都巴拿马城举行的一场投资合作会议上,向越南企业推介其自贸区(Zona Franca)机制,鼓励越南企业入驻设厂,面向拉美和北美市场供货。会议由越南驻墨西哥商务处组织,主题为“越南—巴拿马:出口潜力与企业合作机会”。

巴拿马工商部自贸区总局顾问克里斯蒂娜·达内略在会上介绍,自贸区有明确边界并实行围栏管理,可在巴拿马境内任何地点设立,面积至少2公顷,投资额从25万美元起。她称这一初始投资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据达内略介绍,巴拿马自贸区模式已运行超过15年,现有27个自贸区,其中20个在运营、7个在开发中,吸引201家企业、282项经营活动,近一半集中在物流、服务及成品或半成品加工领域。2019年至2025年,自贸区累计吸引投资超过3.65亿美元,创造约8000个直接就业岗位;2025年当年投资额超过1.09亿美元。

在优惠政策方面,达内略表示,企业无需满足最低资本要求,许可证自提交材料起最多90天内免费发放,且无限期有效,但须每年报告。外资企业可免缴用于在巴拿马生产的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进口税,出口所得免缴所得税,在巴拿马境内采购原材料可免缴7%的增值税。企业须将一定比例产品出口到境外市场,部分企业该比例为40%至60%,在巴拿马本地销售的部分则须依法纳税。

巴拿马方面同时说明限制:自贸区内企业不得仅从事纯进出口业务而不进行货物加工转换;若仅将货物存入仓库再出口,须通过物流服务商操作。针对投资者关心的环保、消防、图纸审批等后续手续可能耗时的问题,巴拿马工商部代表称,取得许可证后该部有权依法介入、提供支持并陪伴投资者。

原产地规则也是会上讨论的重点。巴拿马工商部代表称,商品须满足原产地规则才能将成品出口至美国,越南投资应与巴拿马本地实际原料供应相结合,例如海产品加工、罐装,而非依赖第三国零部件或原料的行业。达内略说明,自贸区总局是管理机构,不负责原产地认定;产品要标注“Made in Panama”,须就其在巴拿马增值比例单独分析。

在人员居留和用工方面,企业所有者、股东可自始获得永久居留资格,赴巴拿马考察市场的投资者可获9个月签证;劳动制度较劳动法更为灵活,例如休假可拆分、加班按固定标准计算。会议还提出越巴合作设想:由巴拿马方面利用越南技术和经验开展水产养殖,越南企业在自贸区内完成加工,或将越南木制品、家具运入自贸区完成加工,前提是具备完整的原产地追溯文件。

此次会议举行于巴拿马总统何塞·劳尔·穆利诺正式访问越南约一周之后。据越通社报道,穆利诺在访越期间强调巴拿马交通、物流网络特别是巴拿马运河的竞争优势,称巴拿马是补充性伙伴、是进入美洲市场的门户,而越南是亚洲的桥梁。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邓黄江表示,穆利诺此访取得许多重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