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方面近日在首都巴拿馬城舉行的一場投資合作會議上,向越南企業推介其自貿區(Zona Franca)機制,鼓勵越南企業入駐設廠,面向拉美和北美市場供貨。會議由越南駐墨西哥商務處組織,主題為“越南—巴拿馬:出口潛力與企業合作機會”。

巴拿馬工商部自貿區總局顧問克里斯蒂娜·達內略在會上介紹,自貿區有明確邊界並實行圍欄管理,可在巴拿馬境內任何地點設立,面積至少2公頃,投資額從25萬美元起。她稱這一初始投資額“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據達內略介紹,巴拿馬自貿區模式已運行超過15年,現有27個自貿區,其中20個在運營、7個在開發中,吸引201家企業、282項經營活動,近一半集中在物流、服務及成品或半成品加工領域。2019年至2025年,自貿區累計吸引投資超過3.65億美元,創造約8000個直接就業崗位;2025年當年投資額超過1.09億美元。

在優惠政策方面,達內略表示,企業無需滿足最低資本要求,許可證自提交材料起最多90天內免費發放,且無限期有效,但須每年報告。外資企業可免繳用於在巴拿馬生產的原材料和機械設備的進口稅,出口所得免繳所得稅,在巴拿馬境內採購原材料可免繳7%的增值稅。企業須將一定比例產品出口到境外市場,部分企業該比例為40%至60%,在巴拿馬本地銷售的部分則須依法納稅。

巴拿馬方面同時說明限制:自貿區內企業不得僅從事純進出口業務而不進行貨物加工轉換;若僅將貨物存入倉庫再出口,須通過物流服務商操作。針對投資者關心的環保、消防、圖紙審批等後續手續可能耗時的問題,巴拿馬工商部代表稱,取得許可證後該部有權依法介入、提供支持並陪伴投資者。

原產地規則也是會上討論的重點。巴拿馬工商部代表稱,商品須滿足原產地規則才能將成品出口至美國,越南投資應與巴拿馬本地實際原料供應相結合,例如海產品加工、罐裝,而非依賴第三國零部件或原料的行業。達內略說明,自貿區總局是管理機構,不負責原產地認定;產品要標註“Made in Panama”,須就其在巴拿馬增值比例單獨分析。

在人員居留和用工方面,企業所有者、股東可自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赴巴拿馬考察市場的投資者可獲9個月簽證;勞動制度較勞動法更為靈活,例如休假可拆分、加班按固定標準計算。會議還提出越巴合作設想:由巴拿馬方面利用越南技術和經驗開展水產養殖,越南企業在自貿區內完成加工,或將越南木製品、傢俱運入自貿區完成加工,前提是具備完整的原產地追溯文件。

此次會議舉行於巴拿馬總統何塞·勞爾·穆利諾正式訪問越南約一週之後。據越通社報道,穆利諾在訪越期間強調巴拿馬交通、物流網絡特別是巴拿馬運河的競爭優勢,稱巴拿馬是補充性夥伴、是進入美洲市場的門戶,而越南是亞洲的橋梁。越南外交部副部長鄧黃江表示,穆利諾此訪取得許多重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