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公安10月27日通报,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已对四名被告执行逮捕令并予以临时羁押,他们涉及当地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此前,调查机关已于10月9日对该案立案,对四名被告提起公诉,并下令临时羁押以展开调查。
四名被告分别为黎清才(2004年生)、黎清禄(2006年生)、邓丹辉(2005年生)和阮黄康(2002年生)。据安江省公安通报,他们被调查的罪名包括《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以及第304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使用军用武器”。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6月22日约21时,因此前存在矛盾,一群青少年准备多把自制刀具,前往安州县安洲乡和富2村一名2011年出生的少年V.N.P家中“解决矛盾”。阮黄康与同伙在V.N.P家使用自制刀具袭击其家人,作案后迅速离开现场。伤者被送往安江省中心综合医院急救。
安江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表示,案件仍在依法继续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