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人民法院对GFDI公司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公司总经理阮光黄终身监禁。其妻、公司总部交易处副经理陈氏乔庄及三名下属同案获刑。法院同时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7108名受害人,总额超过2.407万亿越南盾。

判决书列出的追缴与保全措施规模较大。法院要求433名已收回超过原始投资本金的客户退还差额,合计逾700亿越南盾;并要求1140名曾从客户咨询业务中领取业务工资和佣金的GFDI前员工退还逾4670亿越南盾。此外,出租房屋给GFDI设分支机构的组织和个人须退还押金,业务伙伴须清算合同并交回GFDI已投入的资金。

在赔偿履行方面,33名被告及相关人员已缴纳款项合计逾7.08亿越南盾。其中陈氏美幸的亲属缴纳6500万越南盾,苏红茶的亲属缴纳4000万越南盾,被告阮杜达缴纳5000万越南盾,三笔合计1.55亿越南盾。法院还继续扣押GFDI公司的99件物品及多名被告的财产,并继续查封登记在被告及其配偶名下的多处不动产。

被冻结或暂停交易的账户包括:阮杜达账户1.172亿越南盾,苏红茶两个账户分别为5390万和1690万越南盾,陈氏美幸一个账户逾620万越南盾;GFDI公司账户逾11亿越南盾,Blue Lotus Holdings股份公司两个账户分别为720万和1030万越南盾。该案参与诉讼人数众多,除7108名受害人外,还有逾1500名权利义务相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