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第335/2026/NĐ-CP号议定规定,自2026年10月5日起,部分年满75岁的老人可按月领取社会补助,其中符合特定条件者每月可获162万越盾。该议定同时明确了不同情形对应的补助系数与金额。
据议定第5条第5款b项,属于贫困户、无人赡养、符合进入社会救助机构条件但由社区人员照护的老人,适用系数3.0,即每月162万越盾。议定第6条第1款đ项显示,这一系数适用于第5条第5款b项所指、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并非必须以75岁为门槛。
同一群体中,年满75岁以上、属于贫困户且无人赡养但不属于社区照护情形的老人,按第5条第5款a项适用系数2.0,每月108万越盾。议定第6条第2款还规定,同时符合多类社会补助条件者,只能领取其中最高的一档,不得累加。
在办理程序上,议定第8条规定,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自收到完整有效材料之日起,须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审定并作出补助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