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10月30日决定将保加利亚、科特迪瓦、刚果民主共和国和摩纳哥移出灰名单,越南则继续处于强化监控状态。据《先锋报》报道,继续留在灰名单并不意味着越南被列入黑名单或面临对抗性措施,但被视为要求加快改革、把政策承诺转化为实际结果的警示。

报道列出越南仍需整改的领域,包括提高风险评估和国际合作质量,加强对金融机构及相关行业的风险导向监管,管理虚拟资产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和受益所有权信息的规定。此外还包括提升金融情报分析、对洗钱行为的调查与起诉效率,以及落实定向金融制裁。

越南国家银行正就一项规定货币与银行领域反洗钱监控程序与手续的通知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国家银行代表表示,草案旨在将《反洗钱法》的规定制度化,满足FATF关于风险导向监管的建议,纠正现行监控中的不足,并回应融入国际与履行国际承诺的要求。

草案要求信贷机构报告客户总数,并按个人客户、机构客户、VIP客户以及在汇款、外汇经营、赌场、房地产、贵金属、宝石和珠宝等洗钱风险领域经营的企业等类别分类。客户、股东、管理人员及相关主体的信息将被收集,用于分析和评估信贷机构的整体风险状况。报道称,这被视为推动监控从程序性做法转向基于实际风险的评估的步骤之一。

河内国家大学经济大学讲师阮氏闲博士对《先锋报》表示,越南继续留在灰名单不应只被看作外交事务或银行业自身的任务,而是关乎制度质量和经济透明度的课题。她指出,所有权和资金流向信息不透明可能给企业带来直接成本,例如出口企业已交货却因合作银行要求澄清付款方而收不到货款,投资交易因无法确定实际控制企业的个人而延长审查。

阮氏闲认为,应优先厘清受益所有人,即最终实际拥有或控制企业的个人,申报信息须与核实、更新及对虚假信息的处理相结合,企业登记、税务和客户身份识别数据应在权限内相互比对。她还表示,不应仅以提交报告的数量衡量反洗钱成效,而要看信息对分析、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是否真正有用,并避免把加强反洗钱变成企业和民众的程序负担。

在操作层面,阮氏闲建议按任务组公布行动计划实施进度,明确牵头责任方和产出结果,不应把颁布文件或组织培训视为任务完成,除非能证明实际效果。她强调,反洗钱应成为保护合法经营活动的工具,而不是增加一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