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库官员就征地拆迁补偿的支付方式作出说明,指出民众依法可以选择现金或银行转账领取补偿款,现金支付属于获准方式而非强制要求。这一表态针对近期河内及多个省市在项目征地补偿中出现民众携带大袋现金领取补偿款的现象。
越南国库第一区域分局副局长阮孟德表示,根据财政部2017年第13号通知,国家预算支出原则上优先采用转账方式,资金从单位在国库开立的账户直接划入收款人账户;现金支付仅适用于规定内的部分支出,其中直接向民众支付的征地拆迁补偿属于允许现金结算的情形。但他强调,“获准”领取现金并不意味着“必须”领取现金,民众可依补偿方案及与负责补偿机构的协商,选择现金或转入个人账户。
阮孟德介绍,若民众要求现金领取,负责补偿的机构依据有权部门的补偿方案编制提现凭证,提交交易地国库,国库据此办理支付手续。目前国库在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便于交易单位办理预算支出;对于大额现金支出,国库第一区域分局与开户银行协调备足现金,保障及时支付。他表示,该分局将继续与投资方及补偿机构配合,宣传引导民众选择合适的收款方式。
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张氏碧幸认为,在补偿金额较大的项目中全部以现金支付,会给执行机构带来不小压力,民众在接收、清点和保管现金时也有不便。她建议职能机关研究审查相关规定,使支付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化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有助于保障安全、透明,减轻支付单位压力,方便民众。
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委员阮玉山也表示,通过账户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效果良好,可保障民众安全,避免携带大额现金。他认为若有灵活机制和统一指引,地方执行会更顺利,民众也能按自身需求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