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1月3日下午在全体会议上讨论《电力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多名代表围绕电价机制发言,焦点集中在取消电价交叉补贴的路线图、电价成本透明以及供电中断时用户权益的保护。
代表黎氏玉玲(金瓯省代表团)表示,基本赞同修法以疏通投资、电力市场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方面的制度堵点。她指出,草案把电价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分开,改由国家财政直接支持困难对象,而非通过电价交叉补贴实现,这一方向值得肯定。但她认为,草案仅授权政府规定取消交叉补贴的路线图,未明确原则、标准和资源保障责任。
黎氏玉玲建议在法中补充规定,取消电价交叉补贴的路线图必须与对各客户群体影响的评估挂钩,同时巩固直接、公开、对象准确的电费支持机制,并确保实施资金。她特别提到贫困户、近贫困户、政策家庭以及偏远地区、边境海岛和少数民族地区居民,这些地方供电成本高、用电条件仍较困难。
在电价透明和成本控制方面,黎氏玉玲赞同加强实际成本检查、审定,聘请独立顾问,并在成本计入电价前公开检查结果。她表示,选民接触中大量建议涉及降低电费成本,因此应更严格规定合理、合法成本的认定原则、独立审计机制和电价构成要素的公开。
关于停止或减少供电时的用户权益,黎氏玉玲认为电力是必需品,直接影响生活、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建议研究明确电力单位违规停电造成损失时的责任处理、补救和赔偿机制。庆和省代表邓氏美香也赞同其电价意见,认为按市场机制运行、国家调控的方向合适,但建议电价调整机制须有适当路线图并公开计算方法,对给民众生活、生产、劳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规定透明的处理机制。
工商部长黎孟雄随后作解释。他表示,草案第5条第12款b点已规定电价按市场机制形成但受国家调控,符合竞争性电力市场发展水平并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贯穿原则是电价须反映合理、合法成本。他称,根据第72号和第278号法令,越南电力集团每年须在财年结束前公布成本结构,工商部、财政部和国家审计署将审计评估并在工商部网站公开。
关于电费支持政策,黎孟雄称,根据政府总理第28/2014号决定及后来更新的第14/2025号决定,电价表结构和财政对弱势对象的支持额度已有明确规定,相当于第一档电价的30千瓦时。对于取消交叉补贴,他表示法律已规定由政府总理根据充分的影响评估决定路线图,路线图涵盖对象和地区,须对每个对象群体、每个地区仔细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