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副部长黎鸿荣11月4日在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建设部已完成《住房法》修订草案,并提交第十六届国会审议通过。草案将保障低收入者、工人和政策受益对象真正获得住房的机制写入具体条款,涵盖购买、租购和长期租赁等价格可负担的形式。
黎鸿荣介绍,草案在第31条、第38条、第44条、第59条和第70条中明确规定了社会住房、租赁住房和工人宿舍的政策受益群体,并针对每类政策住房列明住房条件、收入条件和审核优先顺序。第32条、第33条、第45条、第60条和第62条则规定社会住房支持原则,包括公开透明、对象准确,优先照顾有功人员、残疾人、贫困户,并提供优惠贷款;同时通过非营利住房基金和工会资金建立资金来源机制,并安排土地用于发展租赁住房、社会住房和工业园区工人宿舍。
为降低建设成本,草案第42条、第48条和第64条规定对租赁住房、工业园区工人宿舍和社会住房项目投资方给予一揽子财政优惠,包括免除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在税收、信贷方面给予优惠,将基础设施和建设投资费用计入合理成本,并允许划出一定比例的土地面积或建筑面积用于商业服务经营以弥补成本。黎鸿荣称,这些政策旨在降低售价和租金,使其与居民支付能力相匹配。
在定价和交易管理方面,草案第37条、第43条、第67条和第68条规定了出售价、租金和租购价的确定原则,要求正确、充分计入合理合法成本和定额利润,且不把国家给予的优惠计入价格。草案还规定每名对象只能购买或租购一套社会住房,并在最初5年内限制转让,以防止投机、确保社会保障目的。黎鸿荣表示,近期社会住房价格约为每平方米1500万至2900万越南盾,视地方和区域而定。
黎鸿荣同时通报了社会住房建设进度:全国正在实施293个项目、共363065套;128个新开工项目规模为183293套,其中社会住房140492套、出租住房42801套;170个项目已完成,规模为46962套,相当于97271套计划的48%。他预计到2026年底全国完成87601套,达到计划的90%。
据建设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14个含出租住房的社会住房项目在实施,出租住房总计63970套。自2026年6月政府总理要求推动租赁住房细分市场发展以来,全国新开工29个项目,规模约85594套,其中出租住房33886套,占40%;已完成8314套,相当于17176套计划的48%,预计全年完成18049套,达到下达计划的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