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寿省警方已对一起持刀剑无故袭击路人案作出起诉决定,12名嫌疑人被以不同罪名起诉。据警方通报,其中1名嫌疑人被起诉3项罪名,1名嫌疑人被起诉2项罪名,其余10人均被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起诉。涉案罪名还包括“故意损坏财产”和“非法储存、使用军用武器”。

调查材料显示,2026年6月18日23时30分许,居住于富寿省平元乡的N.V.H(2010年出生)邀集18名青少年聚集,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携带2把猪刀和2把日本刀,意图寻找并挑衅路人。该群体在行进过程中使用刀械攻击了居住于富寿省福安市坊的N.V.Q(2007年出生),致其受伤,并打砸损坏了N.V.Q的车辆。

富寿省警方表示,目前正继续调查,以查明相关涉案人员的角色和违法行为,并依法严肃处理。警方未在通报中说明12名被起诉嫌疑人的具体姓名及年龄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