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壽省警方已對一起持刀劍無故襲擊路人案作出起訴決定,12名嫌疑人被以不同罪名起訴。據警方通報,其中1名嫌疑人被起訴3項罪名,1名嫌疑人被起訴2項罪名,其餘10人均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起訴。涉案罪名還包括“故意損壞財產”和“非法儲存、使用軍用武器”。

調查材料顯示,2026年6月18日23時30分許,居住於富壽省平元鄉的N.V.H(2010年出生)邀集18名青少年聚集,駕駛無號牌摩托車,攜帶2把豬刀和2把日本刀,意圖尋找並挑釁路人。該群體在行進過程中使用刀械攻擊了居住於富壽省福安市坊的N.V.Q(2007年出生),致其受傷,並打砸損壞了N.V.Q的車輛。

富壽省警方表示,目前正繼續調查,以查明相關涉案人員的角色和違法行為,並依法嚴肅處理。警方未在通報中說明12名被起訴嫌疑人的具體姓名及年齡分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