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胡志明市市委第五次会议上,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分享了喜讯:政治局允许胡志明市重新审视自2022年至今关于胡志明市发展机制的第31号决议,制定政治局关于胡志明市新格局机制的新决议。据陈留光先生表示,胡志明市将提议制定《特殊城市法》。
就此事与《青年报》交流时,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创新战略咨询委员会主席范富玉才先生认为:“政治局允许胡志明市重新审视第31号决议并制定新决议,同时为胡志明市提议制定《特殊城市法》开辟了转折性方向,这是新发展阶段的足够规模的制度基础”。
《特殊城市法》必须做一件更大的事,即重新定位胡志明市作为一个综合发展空间,不仅为自身发展,还要为整个区域协调、连接和辐射。当定位不同时,制度设计方式也必须不同。

* 先生,政治局允许胡志明市重新审视自2022年至今的第31号决议,您认为最大的意义是什么?
- 重新审视第31号决议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步骤,而是反映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新认识,即胡志明市的发展瓶颈已达到极限,单独的决议机制已不足以解决。
多年来,我们已相当有效地利用特殊决议来部分解锁。然而决议的本质仍然是试点性的,有时间限制、范围有限,并且通常需要在许多环节伴随“请示-批准”机制。这导致制度碎片化,缺乏稳定性,难以建立投资者的长期信心。
政治局允许全面重新审视第31号决议,正是从根本上审视已取得的成就、未达成的目标,更重要的是正确识别问题本质的机会,即制度问题。当正确确定“根源”时,解决方案也必须具有相应规模,即一部法律。
* 那么,您认为为什么胡志明市不能继续走特殊决议的道路,而必须转向制定法律?
- 有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是,决议只授予部分权力,而胡志明市的问题具有系统性和跨部门性。例如城市财政、土地管理、基础设施发展或国际金融中心等新模式……所有这些都涉及许多现行法律。
如果仅通过决议处理,每次遇到阻碍又必须请示意见,会浪费大量时间和机会。与此同时,投资者,尤其是国际投资者,他们需要一个稳定、可长期预测的环境。
必须问胡志明市在未来10、20或30年将是什么?
* 您多次强调《特殊城市法》不仅是为了解决瓶颈,还必须具有“重新设计”制度的性质。具体应如何理解这一点?
- 如果仅将法律视为处理当前障碍的工具,我们将再次陷入短期思维。更重要的是必须问胡志明市在未来10、20或30年将是什么?
目前胡志明市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行政意义上的城市。胡志明市已经成为全国的经济、金融、创新和国际一体化门户中心。但当前的制度框架仍按照传统城市管理逻辑设计,未能跟上发展实践。
* 那么您认为,这部法律的结构需要集中在哪些支柱上,以产生实质性差异?
- 可以设想这部法律建立在四大支柱之上。
首先是解决核心瓶颈,特别是关于分级-分权、调动资源和实施动力项目。胡志明市必须拥有实质性的权力,而不仅仅是纸面上的,以便能够快速决策并承担责任。
其次是紧贴长期愿景。法律不仅要服务于5-10年的阶段,还必须为胡志明市成为区域经济-金融中心铺平道路。这需要一个足够灵活的制度框架,以适应全球经济的快速变化。
第三是为数字化转型、绿色经济、创新、国际金融中心等新动力创造空间。这些领域如果没有充分法律化,将很难在实际中实施。
第四是确保可行性和制度安全,即在国家总体框架内既大力革新又保持稳定。这可以借鉴修改《首都法》的经验,以及参考上海、新加坡或东京等国际模式。
更重要的是,法律必须从管理思维转向发展创造思维。即不仅要控制,还要铺路、创造条件并授权,让胡志明市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

区域联动与2045年愿景,让胡志明市扮演引领角色
* 您强调的一点是《特殊城市法》必须与区域联动结合。为什么这是关键因素?
- 因为胡志明市无法在一个已经过于受限的空间中发展。如果仅将胡志明市视为一个孤立的行政单位,就无法解决长期增长问题。
目前东南部地区占全国GDP的近40%,同时与湄公河三角洲地区有紧密联系。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经济空间,但缺乏足够强大的协调机制。区域联动主要仍具有合作性质,尚未像明确战略那样制度化,因此效果不高。
与此同时,如果连接基础设施不佳,资源分配不合理,不仅胡志明市受到限制,整个区域也会受到制约。
例如,湄公河三角洲在粮食安全和出口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如果不与胡志明市有效连接,成本将会很高,发展机会也会减少。因此区域联动必须作为支柱纳入法律。不应将其视为行政问题,而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 如果展望到2045年的长期,您期望《特殊城市法》将为胡志明市带来怎样的改变?
- 我认为如果设计正确并有效实施,这部法律将带来真正的转折点。
首先,胡志明市将拥有一个稳定且足够强大的制度基础,以吸引长期投资,特别是在金融、技术、创新等战略领域。
其次,胡志明市将从传统意义上的经济火车头角色转变为区域发展协调中心角色,具有引领和辐射能力。
第三,人民将受益于更好的生活环境,拥有同步的基础设施、高质量的服务和更广阔的发展机会。
最重要的是,这不仅是胡志明市的故事,而是整个国家的故事。如果胡志明市发展到应有水平,将有助于在全球快速变化的背景下提升越南的竞争力。
因此,《特殊城市法》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文件。它必须是一个足够强大的制度动力,以释放资源,足够灵活以适应变化,足够规模以引领胡志明市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点!
正如市委书记曾分享的,许多投资者直言不讳:如果有一部专门的法律,他们愿意立即投资,而决议只有五年,具有试点性质,他们不知道之后会怎样。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点。
一个已达到胡志明市规模和地位的城市,不能依赖“临时”机制发展。想要突破,必须有一个长期、稳定且足够强大的制度基础。这正是法律的作用。
(编译:Eric;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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