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庆和省公安表示已起诉3名嫌疑人,以调查“非法收集、买卖银行账户信息”罪。
他们是杨青全(26岁,住嘉莱省富美东乡)、张国秀(33岁,住庆和省北宁和乡)和段进林(23岁,住嘉莱省绥福东乡)。
据庆和省公安调查安全机构称,自2024年10月起,通过社交媒体,全向秀(该嫌疑人目前被采取强制戒毒措施)提出购买银行账户的问题。
此后,秀办理企业注册手续并制作8张银行卡,然后以1600万越南盾的价格卖给全。
看到买卖账户容易赚钱,秀提出以每个个人账户30万越南盾、每个企业账户100万越南盾的价格向多位亲友购买账户。
通过这种方式,秀以每个账户5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并向全转售了16个个人银行账户,以及以每个账户20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并转售了74个企业银行账户。
从秀处购买的所有账户,全卖给柬埔寨一位名叫青的人,获利超过4.23亿越南盾。全供认通过社交媒体认识青,不清楚其亲属和背景。当青需要哪种银行卡时,全再向秀下单。
全和秀之间的账户买卖过程均有段进林的参与协助。
据调查机构称,近期,犯罪分子利用部分民众特别是青年、学生想轻松赚钱的心理,诱骗民众开设银行账户进行出售或出租。
这些对象要求民众提供个人信息、开设银行账户或交出ATM卡、注册电话号码、验证码。实际调查显示,出售给这些对象的银行账户大多用于实施犯罪行为以掩盖犯罪痕迹。
庆和省公安调查安全室干部阮成事少校表示:“这种行为对治安秩序形势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因为这些对象购买的账户最终目的是用于网络诈骗、洗钱或在线赌博。”
庆和省公安警告,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是违法的,潜藏极大风险。违法者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罚款金额最高可达5亿越南盾或监禁长达7年。
公安机构建议民众绝对不要以任何形式出借、出售或出租银行账户或电子钱包。民众需警惕社交媒体上“工作轻松、利润高”或“出租账户获佣金”的招揽。
当发现账户有被利用迹象或有陌生人提议使用自己的账户时,应立即向最近的银行或公安报告以获取处理指导。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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