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颁布决定,拍卖富寿公寓(富寿坊)A区28套联排公寓,为国家预算筹集资金。
富寿公寓A区拥有490套公寓。
胡志明市土地发展中心是负责组织资产拍卖的机构。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房屋管理与建筑鉴定中心配合第十一郡公益服务一人有限公司和富寿坊人民委员会,移交并接收28套公寓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管理。同时,相关单位有责任完善房屋和土地的技术档案,确保为中标者颁发证书的条件。
胡志明市土地发展中心根据法律规定,组织、实施选择并与资产拍卖执业机构签订合同,对28套公寓进行拍卖。
司法局指导、检查拍卖活动;财政局指导收入来源的管理和使用,并处理与以往费用相关的遗留问题;建设厅在拍卖完成后,就相关决定的调整提出建议。
胡志明市土地登记办公室负责转移确定土地财务义务的信息并更新地籍;根据规定为中标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及与土地相关的其他财产证书(红簿),更新并修正土地数据库和地籍档案。
房屋管理与建筑鉴定中心牵头,配合各厅、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组织向中标者移交资产。
安置公寓黄金位置拍卖
富寿安置公寓位于阮氏小-吕嘉路(富寿坊)的黄金地段,由顺越公司作为投资方,自2008年起交付,并已获得红簿。项目包括A、B、C、D区,楼高17层,提供45-70平方米的公寓。
富寿安置公寓位于中心位置,靠近超市、富寿体育馆、富寿赛马场、征王医院、理工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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