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岘港市公安局长指示,贪污、经济、走私、环境犯罪调查科已部署专题,预防和打击辖区内土地、矿产领域的犯罪和违法行为。
由此发现第五村、盛平乡存在非法开采矿产(金)的迹象。
具体而言,4月16日,该单位主持并配合地方各机关、部门组织检查由T.V.L.(32岁,居住于第五村、盛平乡)管理的桉树山区域。
检查时,职能部门发现有两个金矿坑此前已被开采,并有新近动工的迹象。
坑口处有14袋矿石,总重量约262公斤。周围区域发现3台发电机、3台内燃机、2台气泵被埋藏在深坑中,未发现选矿区域或加工机械系统。

此外,现场有一个棚屋,内有2台圆锯机及许多生活用品。距开采区域约1公里处的山脚下,职能部门发现一辆无人看管的橙色履带式挖掘机。
工作组已进行现场记录,同时继续核实、澄清事件。
初步核实后,职能部门认定H.V.T(49岁,居住于盛平乡)是出面雇佣T.V.K.、N.V.K.以及一些身份、背景不明的当地对象,组织非法采金的人。
据此,这些对象从4月12日至4月14日开始活动,主要在夜间开采,从晚上10点至次日凌晨4点。目前事件正在继续调查,严肃处理。

此前,《青年在线》反映了水坑非法采金的情况。4月15日,根据当地居民指引,我们沿着约2米宽的土路,步行穿过桉树山,进入非法金矿场。
金矿坑深挖入山体,内燃机、发电机、气泵的声音在白天轰鸣,用于钻岩、挖土,“金贼”甚至动用挖掘机挖山开矿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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