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2日,胡志明市警察调查机构表示,近日已对黄德辉(25岁)作出起诉决定,起诉被告,执行逮捕令以临时拘留,调查其“民事交易中的高利贷”罪行。
此前,3月27日,增仁富坊公安363巡逻组配合刑事警察局对黄德辉进行行政检查,因其有可疑迹象。通过工作,工作组发现高利贷活动迹象,因此展开调查。
调查结果确定,从2025年4月至5月左右,辉组织以日供形式放贷。
具体来说,借款人有需求时通过电话联系辉,然后双方协商并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交付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辉不保留财产文件,而是额外收取多项“服务费”、“咖啡钱”、“交通费”以合法化高利率。
典型的是,对于N.T.K.C.女士的案例,辉连续进行了数十笔“连环到期”贷款。最初C.女士借款2000万越南盾,但由于高利率和复利计算方式,她不得不不断借新还旧。
总计从2025年5月到2026年3月,辉对C.女士进行了47笔贷款。调查机构确定辉适用的利率约为每天1%(相当于每年365%),超过规定最高利率的18倍以上。非法获利总额超过4.02亿越南盾。
除了供款贷款形式外,辉还进行“站式”大额贷款,每5天定期收息,使借款人陷入长期债务漩涡。
目前,调查机构正在继续巩固证据,扩大调查范围,澄清所有相关对象,依法严肃处理。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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