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银行职员盗用客户证件伪造70亿越南盾贷款文件,涉案团伙出庭受审

越南女银行职员盗用客户证件伪造70亿越南盾贷款文件,涉案团伙出庭受审

2026年7月24日,越南岘港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廷军(44岁,乂安省人)及其同伙,他们被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民事交易中发放高利贷罪、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

由于多名律师缺席,法庭经合议后决定延期审理。

此前,该案已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廷军及部分被告人喊冤,陈廷军的家属请求变更强制措施。法庭已退回案卷,要求补充调查相关问题。

根据起诉书,2023年12月11日,由于需要还债,阮如军(35岁,岘港人)和胡爱凤(31岁,与阮如军有恋爱关系)合谋伪造贷款资料,以银行到期为由向他人借款。

凤(当时是越南V银行岘港分行职员,2024年1月离职)通过Zalo将一名客户的贷款合同和红本图片发送给身份不明的人,委托其将信息篡改为阮如军及其妻子的名字,将贷款金额改为70亿越南盾,修改抵押内容,并将红本中颁发后的变更内容改为将房产转让给阮如军及其妻子。

取得伪造文件后,凤打电话给陈廷军,自称是越南V银行职员,称有客户需要70亿越南盾的到期资金,并将伪造文件发给陈廷军查看。

陈廷军与张越黄(27岁,乂安省人)商定,向阮如军和凤提供70亿越南盾贷款,期限2天,日利率0.3%。

黄与阮如军就位于翁益谦路的一处房产签订了定金合同(阮如军提供的房产资料显示产权在其夫妻名下,但已抵押给银行)。陈廷军和黄预先收取了4200万越南盾利息,随后将70亿越南盾转给阮如军。拿到钱后,阮如军用于还债。

根据起诉书,到期后陈廷军仍未收到还款,遂联系催债,方知被阮如军和胡爱凤欺骗。陈廷军将阮如军、武文进(岘港人,检查阮如军手机时发现其与武文进有短信往来,且武文进欠黄所属团伙20亿越南盾)和胡爱凤叫到吴权路的一处房屋处理问题。

起诉书指控陈廷军与黄,在丁曰南(29岁)、阮国德(43岁)、高鸿海(34岁,同乂安人)、陈黄福(26岁,广平人)的协助下,威胁、殴打阮如军、胡爱凤和武文进,以敲诈70亿越南盾债务。

2024年1月14日,在阮文寿路的一家咖啡馆,陈廷军指使王光协(40岁,富寿人)和张越黄威胁、逼迫武文进写下38亿越南盾的欠条。

陈廷军与张越黄指使王光协在武文进家中看守、监视武文进,施压迫使其设法还债;指使丁曰南、阮国德、高鸿海、陈黄福、武文玲(38岁,乂安人)在阮如军家中看守、监视阮如军和胡爱凤,施压迫使其二人设法还债。

起诉书还指控陈廷军和张越黄实施了发放高利贷的行为。起诉书认定,陈廷军直接出借资金、收取本金和利息,涉及两笔高利贷:2023年1月9日向阮氏金花发放贷款48亿越南盾,日利率0.3%,按6天计息8640万越南盾;2023年2月28日发放30亿越南盾,日利率0.4%,按3天计息3600万越南盾,非法获利超过1.01亿越南盾。

陈廷军通过张越黄向阮如军发放70亿越南盾贷款,日利率0.3%,按2天计息4200万越南盾,非法获利超过3430万越南盾。

陈廷军通过张越黄和韩氏水(61岁,广平人)向潘氏青闲母子发放10亿越南盾贷款,日利率0.35%,预扣15天利息5250万越南盾,非法获利超过4420万越南盾。

调查机关已将阮如军、胡爱凤涉嫌诈骗侵占财产、伪造使用机关组织印章文件等行为分离出来,继续调查。据悉,此二人已于2025年被批捕。

(编译:Ivy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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