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合并后剩余323处房产,价值超过2.081万亿越南盾

此前,安江省土地开发中心已提交提案,请求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总体方案,以有效管理、保护和开发合并后剩余房产和土地资源。

根据决定,安江省人民委员会责成省土地开发中心主要负责管理和保护已移交的所有剩余房产和土地;防止侵占、纠纷和公共资产流失。

同时,该单位必须制定每处房产的详细清单,包括面积、现状、法律文件、剩余价值等,作为提出适当处置方案的基础,并按规定就拍卖、租赁或短期开发等形式提出建议。

经核查,截至1月31日,安江省78个乡、坊、特区的土地开发中心共管理493处房产,其中481处为合并后剩余房产,12处为先前接收的房产。该中心已协调相关单位检查所有481处房产的法律文件和现状。

截至目前,已完成311处房产的移交接收,完成率为64.7%;剩余170处(35.3%)已完成现状检查但尚未完成接收手续。累计而言,该中心正在管理323处房产,资产原值超过2.413万亿越南盾,剩余价值超过2.081万亿越南盾。

为有效处理剩余资产,安江省将其分为三类,并为每类制定了具体路线图。

安江省合并后剩余323处房产,价值超过2.081万亿越南盾

对于第一类,自方案获批之日起30天内,土地开发中心将完成移交手续,将房产移交给乡、坊人民委员会按规定管理和使用。

对于第二类,符合条件的房产将被列入拍卖清单,依照《土地法》规定执行。对于计划短期开发的房产,中心将征求各部门和地方的意見,根据第102号法令规定,随后开展开发流程。在短期开发期间,中心将配合建设厅和地方当局审查调整规划,为长期开发创造条件,符合发展方向。

对于第三类,房产根据第108号法令进行短期开发。中心将征求各部门和地方的意見,提交财政厅审核,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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