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签署决议,批准民族委员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国防安全与对外委员会等机构的人事安排。
民族委员会副主席包括:高氏春、陈氏花蕾、广文香、丁氏芳兰。
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包括:阮长江、阮芳水、陈红原、吴中成、梅氏芳花、阮氏水。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还批准了多名专职代表在民族委员会和第十六届国会各委员会任职。
在民族委员会,专职代表包括:黎日城、张阿杨、黄文宣、雷氏历、麻氏翠。
在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专职代表包括:董玉波、杜德显、黄明孝、黎成环、裴孟科、阮功龙、阮名秀、阮维进、阮海勇、张胡海、陈氏金绒、杜氏越南、宋氏幸、阮琼莲、张氏妙翠、阮氏红章。
在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专职代表包括:黎黄英、阮成功、黎明南、范玉林、阮孟雄、丁玉明、阮海南、黎忠军、黄光涵、阮成忠、谢黎清、武丹协、陈文胜、潘德孝、范氏红燕。
在国防安全与对外委员会,专职代表包括:武辉庆、郑春安、陈越英、范富平、范玉海、武文会、范德怀、阮中坚、陈氏红安、泰琼梅蓉。
在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专职代表包括:阮文安、阮玉山、王国胜、黎黄海、梁文英、吴士强、黎成中、阮氏金英。
在代表工作委员会,专职代表包括:裴中英、阮海龙、杨明俊、黄文义、武氏兰英。
在申诉与监督委员会,专职代表包括:陈怀南、黄南海、杜克香、阮玉雄、黎氏翠莲。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决定任命国会常务副主席秘书黄玉芳为国会常务副主席杜文战的助理。阮孟强,原第十五届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被任命为国会副主席阮克定的助理。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