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回应山海集团提出的10年工程保修建议

越南建设部回应山海集团提出的10年工程保修建议

这是越南建设部在研究了山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向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提交的建议后,发给越共中央办公厅的文件内容,建议将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从2年延长至10年。

据建设部称,4月16日,建设经济与投资管理局已与山海集团代表及相关机构、协会和建筑、交通领域的企业召开会议,评估这一提议。

关于工程保修期限,现行法律规定,使用公共投资资金的特级和一级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24个月。这是承包商施工缺陷暴露并要求修复和补救的时期。

该规定是基于工程技术特点并符合国际惯例而制定的。

然而,法律并不限制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中自行协商延长保修期。

建设部强调,需要区分工程保修和保养。保修是承包商对合同规定期限内因施工缺陷造成的损坏承担责任。而保养是运营管理单位在使用过程中为维持工程运行能力、安全和寿命而承担的责任。

据建设部称,如果保修期超过定期维修周期,将难以区分施工缺陷和运营磨损的责任,可能引发纠纷并影响保养工作。

越南公路交通工程投资者协会认为,如果对所有交通工程强制实施10年保修,保函、保险、风险准备金和投标价格将大幅增加。

这一时期也与保养规程中的定期维修周期重叠,因此不符合工程保修的实质。

建设部认为,山海集团关于“如果将保修期延长1年,仅公路局每年可节省超过12.5万亿越南盾,如果再延长8年,可节省超过10万亿越南盾”的说法“不符合保修、保养工作的实质,且缺乏依据”。

据建设部称,2025年国家公路系统的管理、运营和保养经费为12.503万亿越南盾。对于超过900公里新投入运营的高速公路,公路局已为日常保养支出超过1800亿越南盾。

目前,由山海集团施工的高速公路路段,企业承诺对部分合同项目(不包括路面标线、防眩网、反光板、防护栏、灯泡、三叠隧道)提供10年保修,而非整个工程保修。

关于要求承包商公开插立保修牌以便民众监督的提议,建设部表示,信息公示已在施工阶段进行。目前,民众有多种渠道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同时,正在运营的道路上的保修信息牌可能会干扰交通信息。目前尚无国家规定强制要求承包商在工程完工后插牌。

在发给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的文件中,山海集团表示,企业自愿将其施工项目的保修期从2年延长至10年,但被扣留了超过4000亿越南盾作为额外保修的保函资金。

企业建议,自愿增加的保修期仅通过合同约束,不扣留保修金;并提议解冻被扣留的超过4000亿越南盾。

关于此内容,建设部表示,现行法律规定,特级和一级工程的保修金最低为合同价值的3%,其余工程为5%。保修担保可通过银行保函或其他双方约定的形式实现。

据建设部称,各机构和组织一致认为,扣留保修金或保函是必要的,以确保承包商对工程质量的责任。若承包商未能及时修复损坏,业主仍有资金进行处理,尤其是对于交通工程。

由于延长保修期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协议,建设部建议山海集团可主动与各业主协商调整合同,以缓解财务困难。

对于由建设部作为主管机构的项目,该部将指导各业主与山海集团协调,统一解决方案,涉及在强制保修期外扣留保证金或保函的相关事宜。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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