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主席阮文得:最大限度将胡志明市特殊机制具体化入《特别都市法》

越南胡志明市主席阮文得:最大限度将胡志明市特殊机制具体化入《特别都市法》

5月28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举行研讨会,听取原中央及本市领导对《特别都市法》草案的意见。

需要明确规定《特别都市法》的名称与胡志明市关联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孟强在报告中表示,根据09号决议,中央已同意授权司法部主持协调胡志明市起草《特别都市法》草案,以构建一个特殊、优越的法律框架,为城市在新发展阶段实现突破创造条件。

胡志明市司法局局长阮氏红杏代表草案编辑组确认了制定胡志明市《特别都市法》的法律、政治和现实基础。现行草案包括9章45条,其中建议授予胡志明市约300项职权……预计在7月15日前完成草案并提交政府,由政府提交国会。

首先发言的胡志明市原市委常务副书记、原市人民议会主席范正直认为,需要修改并明确《特别都市法》的调整范围和名称,使其与胡志明市挂钩,是为胡志明市制定的,而非适用于其他地方的通用框架。关于名称,应调整为《胡志明市特别都市法》。

这一观点得到多位原领导人的赞同。大多数原胡志明市领导的意见均强调需补充和更明确规定,以确保向城市彻底分权、分级;保障城市的自主、自决、自负责任,使政策法规的制定符合胡志明市各发展阶段的实际发展需求。

越南胡志明市主席阮文得:最大限度将胡志明市特殊机制具体化入《特别都市法》

胡志明市需要在机构组织上自主

研讨会上,许多意见还关注胡志明市在机构组织、编制使用和人事方面的自主权。

胡志明市原市委副书记、原市人民议会主席范芳草认为,需要补充规定让城市在编制上自主。因为实际上城市对干部、公务员编制的需求始终高于中央允许的编制,并且需要特殊机制来吸引专家、科学家、优秀学生等。

“城市自主决定机构设置,以满足管理效率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中央下达的各项发展指标和任务要求。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推进,城市将自行平衡、精简编制和人事。城市不会给坐等工作的干部、公务员发工资”,范芳草说。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在研讨会总结发言中感谢并记录各方贡献和建议,以完善《特别都市法》草案。

阮文得主席强调,制定胡志明市《特别都市法》的宗旨是最大限度具体化特殊、优越的机制和政策,使胡志明市能够构建一个优越的法律框架并立即实施、立即执行,保障胡志明市在新形势下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要疏通胡志明市的发展瓶颈,并创造新的发展动力。

“城市非常珍视原中央和本市领导在研讨会上提出的意见。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将吸收这些意见,继续完善《特别都市法》草案,为胡志明市进一步发展提供法律框架……”阮文得强调。

越南胡志明市主席阮文得:最大限度将胡志明市特殊机制具体化入《特别都市法》

(编译:Ivy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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