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下午,越南胡志明市妇女联合会举办研讨会,就特别都市法草案提出意见。
越南胡志明市特别都市法满足现代治理要求
研讨会开幕式上,胡志明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黄氏翠芳强调,中央允许胡志明市制定特别都市法,体现了对新发展阶段中胡志明市经济龙头和创新中心角色的大力信任和期待。
研讨会重点讨论了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照料、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妇女创业、企业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意见。
发展文化,建设幸福、可持续的家庭,构建妇女儿童安全、平等的城市环境。
研讨会上,胡志明市国家行政学院分院原院长、副教授、博士黄文泰评价称,这是一部专为胡志明市特别都市政府制定的法律,具有突破性,聚焦实质性分级分权。
总体来看,法律草案体现了立法思维、都市政府组织方式以及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重组的显著进步,也符合越共十四大精神和现代治理要求。

然而,黄文泰副教授指出,需要明确区分分级、分权、分工和授权。
提交特别都市法草案时需补充性别影响评估报告
胡志明市律师协会主席、女知识分子协会副主席翁氏春香也表示,法律起草组需全面审查现行法律体系,避免出台后与同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冲突。
翁氏春香认为,草案已包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创业、社会住房和工人住宿等规定,但这些规定设计为一般性政策,尚未形成针对妇女、儿童、家庭和性别平等的专项机制和政策。
她建议补充针对儿童和家庭的专项政策,如加班托儿服务、老年人照料、单亲家庭支持等。

胡志明市儿童权利保护协会副主席阮氏青建议,在向国会提交法律草案时,应补充性别影响评估报告。
同时,胡志明市应研究试点妇女儿童安全屋模式的社会化。阮氏青举例称,雄王医院和第一儿童医院设有“一站式”部门,负责接收和长期抚养遭受侵害、暴力、贩卖的女童。
“该流程包括免费法律援助、心理咨询乃至诉讼程序。妇女儿童安全屋模式的社会化是特别都市中的一项紧急支持机制。”阮氏青说。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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