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内计划出租人行道,推动夜间经济发展

越南河内计划出租人行道,推动夜间经济发展

越南河内建设局刚刚起草了一项关于试点管理、开发、临时使用部分车行道和人行道进行经营、发展城市经济和夜间经济的决议,征求各主管机构意见。

草案明确指出,根据试点结果,河内市将建议主管机构考虑修改、补充现行法律规定,为允许在车行道和人行道上经营创造法律框架。

试点出租人行道以发展经济

关于试点内容,试点街道所在的坊级人民委员会将根据分级授权,对组织、个人和经营户使用其在该街道的住宅和建筑物临时占用部分车行道和人行道进行经营、发展城市经济和夜间经济进行许可和批准。

同时,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初步总结和总结试点实施情况。

获得许可和批准的组织、个人和经营户,临时使用车行道和人行道进行经营、发展城市经济和夜间经济时,应按照坊级人民委员会许可和批准的内容进行使用。

越南河内计划出租人行道,推动夜间经济发展

哪些人行道符合试点出租条件?

河内市提出了7条试点街道的标准,允许临时使用部分车行道和人行道进行经营、发展城市经济和夜间经济。

1. 不属于历史文化遗迹保护范围的街道。

2. 街道无交通拥堵点或交通事故黑点。

3. 人行道宽度(单侧)达到3米以上。同时,确保人行道在布置人行通道(最小宽度1.5米)、城市技术基础设施和交通用途后,仍有部分面积可临时用于经营、发展城市经济和夜间经济。

4. 人行道结构稳定,已按批准的设计完成。

5. 具有发展旅游、城市经济和夜间经济的潜力。

6. 街道上至少50%的组织、家庭和经营户同意实施试点。

7. 获得市人民委员会批准进行试点。

越南河内计划出租人行道,推动夜间经济发展

组织、个人和经营户需满足什么条件?

河内市为有意租赁车行道和人行道的组织、个人和经营户提出了5条标准,具体如下:

允许试点街道上拥有住宅和建筑物使用权的组织和个人,或经房主合法出租用于经营、发展城市经济和夜间经济的组织、个人和经营户。

此外,必须进行经营登记;有临时使用车行道和人行道进行经营、发展城市经济和夜间经济的需求。

同时,必须配备监控摄像头系统,确保覆盖拟试点区域的全部车行道和人行道,并获得坊级人民委员会的许可和批准。

试点期限为5年

上述决议如获通过,预计将在生效后实施5年。

街道试点期限不超过2年,并可延长不超过2次,每次延长不超过2年。

组织、个人和经营户临时使用车行道和人行道的试点期限不超过1年,可多次延长,但每次延长不超过1年。

决议草案明确:“根据实际情况,试点实施可连续进行(全天、全周、全月、整个试点期),或在一天、一周、一月内的特定时间段进行,以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和原则。”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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