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刚向政府提交了关于详细规定《建设法》若干条款以管理建设活动的议定草案。
根据2025年《建设法》第43条第2款,规模在7层以下、总建筑面积低于500平方米且不属于以下区域的独栋住宅可免于建设许可:功能区域、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发展区域;功能区域、农村居民区、省辖市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发展区域、经济区规划、国家旅游区规划;乡规划中确定的建设区域;已有建筑管理规章的区域。
因此,大部分农村居民区内规模在7层以下、建筑面积低于500平方米的独栋住宅将免于许可。
建设部还将扩大免于建设许可的大型工程范围,包括特殊建设工程;国防安全用地上的工程;根据电力法规定的电力领域工程;机场及航空安全保障设施。此外,已经建设专业机构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程也属于免许可范围。
一些不属于建设专业机构审查的工程项目需要申请建设许可证,如三级、四级工程——即规模小、技术不复杂且实际发生数量不大的项目。

该机构还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地区和功能区域内工程的免许可范围,具体确定了适用的工程类型和区域,以统一各地执行方式。
建设部已提议将独栋住宅的许可时间缩短至7个工作日,其他工程缩短至10个工作日,比现行规定减少50%的时间。
该咨询机构还提议大幅简化许可流程,全面转向数字化环境。民众可通过在线方式办理手续,而非像目前这样结合现场提交。文件也得到精简,民众只需提交一套电子文件,取代现行的两套纸质文件要求。
近期,根据政府总理2025年5月第78号公电的指示,建设部已审查并简化了许多与许可相关的内容。该部表示,将把管理重点从事前检查转向施工过程中的建设秩序管理。
(编译:张悦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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