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阮海平(左)和武文南 - 图片来源:公安部
5月16日,公安部表示,公安部调查警察局已决定对5起涉嫌“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该罪行规定于《刑法》第225条。
案件发生在Bihaco传媒贸易服务股份公司(BH Media公司),起诉被告人阮海平,BH Media公司总经理。
案件发生在Lululola Entertainment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被告人武文南,Lululola Entertainment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案件发生在1900集团,起诉两名被告人,包括阮明德(Đồi Mặt trời个体工商户主)和吴青松(Thông Zeo个体工商户主)。
案件发生在西贡云有限责任公司,起诉两名被告人,包括武黄越和阮中长辉,西贡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案件发生在“永恒之声”中心,起诉被告人叶文立(歌手光立),“永恒之声”中心主理人。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局)批准后,公安部调查警察局已依法执行相关决定和诉讼令。

目前,公安部调查警察局正集中力量,扩大调查范围,查清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及相关对象的违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建议,并同时进行调查、核实,以便彻底追回资产。
此外,指导和协调地方公安机关组织打击、制止和处理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类似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及相关权的行为。
贪污、经济、走私犯罪调查警察局建议有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及相关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主动停止违规行为,申报并弥补后果,并与职能部门合作,以依法获得宽大处理。
(编译:Ivy;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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